我正在购买一个有警告的房产 该警告自 2009 年年中以来一直存在 该警告与该房产所有者欠警告人的钱有关,实际上总额超过房产的当前价值 2012 年 6 月有法院命令将房产挂牌出售,并撤销了警告 我在 8 月中旬在 realestatecomau 找到了该房产(我发现它是一个新房源) 从经纪人那里拿到合同后,是当我发现该物业上的警告时 我的律师说需要在交换合同之前删除警告 所以房地产经纪人开始了删除它的过程 我昨天才进行了标题搜索,现在已经删除了警告当然,我还进行了标题搜索的历史,显示它在 9 月下旬被移除 现在就在交换前一两天(应该在今天发生),我的律师提出了关于移除洞穴的方法的担忧可能是不合法的 房地产经纪人让业主的律师填写撤销警告表格并将其提交给悉尼的 LPI 办公室 所以这不是由警告人或警告人的律师完成的 显然提交表格的律师当时得到了关于他是否可以这样做的建议,并且大律师告诉他可以(再次,显然,这是房地产经纪人告诉我的)但我的律师仍然担心执行方式 他认为所做的事情可能仍然不合法 我们还认为警告者本人甚至不知道它已被删除 顺便说一句,自从法院下令删除警告后,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所以, 撤销警告表格是否绝对必须由警告人或警告人的律师提交才能合法 警告人是否有任何可能的理由起诉我作为新业主,或在我搬进新业主后将其带回法庭属性 Ev zh 现在警告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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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浏览一下撤销警告表格会给你答案 但是你必须问律师是否仍然是警告者的律师 他们是否有权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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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见过提交的表格或上面写的内容,因为它是由业主的律师在悉尼完成的 我看过 LPI 网站上的模板表格,但我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来回答我的问题 发生的事情是 - 代理人就此事联系了业主的律师 然后业主的律师一定是打电话给警告者的律师,显然是在询问警告是否仍然有效 然后发生的事情是这位业主的律师填写了撤回表格自己把它带到了悉尼的 LPI 并提交了 仅一两天后,警告就从标题中删除了,因为我进行了标题搜索,它不再显示警告但我认为没有获得来自洞穴人或洞穴代理人的律师来做这件事,我不认为业主的律师实际上也没有征求过许可,他只是自己做了这就是可能的问题所在问题是,发生的事情对我有任何风险如果警告是知道它是如何被删除的警告已失效为什么不就此事向您的律师寻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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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法院命令说需要撤回呢?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将其删除问题是,我没有意识到*如何*这是完成的,直到它已经完成我不知道为什么业主的律师这样做而不是警告者或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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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法院命令,那么事情就会改变假设命令是要删除警告,那么您可能无需担心你的律师对此有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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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听起来很乱它说: 11 就该财产提出的警告编号 AExxxxxx 被撤回 但是在法院命令发布后的 4 个多月内,警告人什么也没做 有可能他也无意删除它 我在法院命令,规定他在特定时间段内将其删除只说 AExxxxxx 最后没有“B” 不确定这是否意味着什么据我所知,我已经给了我的律师购买房产的存款支票,该律师似乎对这个问题没有足够的关注,以至于推迟交换,但他还没有达成和解日期尚未因此,我认为他希望在结算之前以某种方式“解决”,但我不知道该物业的房地产经纪人现在也没有过于乐于助人,他厌倦了听到这件事现在警告已被删除,他真的不想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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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可以在早些时候补充一点,我的律师很清楚地告诉我,在他让交换发生之前必须删除警告,这就是为什么我联系了代理以将其删除,因此代理通过联系所有者的律师并提交了它来处理该问题,而我仅在提交表格后才发现它是如何发生的 尽管所有者的律师确实知道法院命令,并且显然在他这样做之前,他曾向某人征求过关于这件事的建议,并被告知这是允许的。只有我的律师提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不是警告者或他的律师做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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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法院命令删除警告这应该足以让土地所有权办公室有效地删除它您还应该在合同中添加特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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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由于法院命令,正常规则关于谁可以删除警告不适用 LPI 网站和其他几个来源说只有警告者或警告者的律师(或代表他的人)可以撤回警告再次,警告已经被删除,现在它只是实际的人谁删除了我的律师关心的问题 换句话说,警告者可能后来声称他没有亲自授权它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它不是由他的律师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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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有订购各种东西的权力呃这种情况将取决于法院及其命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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