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有几个问题要问 场景 1 我得到一块土地,建造 3 个单位并在完成后出售,你如何计算要支付的 GST,是否是总售价的 10%,每个卖 300,000 美元,所以全部 900,000 美元加起来是 90,000 美元的消费税,或者我要求退还所有费用,所以我只支付净利润的 10% 加上我必须支付的净利润的 30% 公司税 情景 2 我的妻子和她在悉尼拥有一套公寓姐,结婚前买的,结婚后买了我名下的房子,住了7个月,装修了,现在想卖我不能向政府申请 7,000 美元的补助,因为我妻子拥有那套公寓 他们是否会将这处房产视为投资,因为我妻子拥有那套公寓,我是否必须支付出售的任何 CGT 悉尼的那套公寓怎么样,她的父母住在里面,她没有要求任何收入,是否会有 CGT 出售 f lat 请帮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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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1 我认为你需要支付房产售价的10%作为GST,但是你可以用你为使用的材料支付的GST来抵消这个情景 2 看来您可以选择将此房屋作为您的主要住所,因为您没有将其出租,并且您自购买后就一直在其中居住,因为您只有一个主要住所 如果您没有房子,但正在租房,那么该公寓可能是主要住所,如果您没有从中获得收入,则可以无限期免征 CGT 我不是会计师,所以请检查这些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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