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倾向于潜伏在这些论坛周围,因为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购买投资物业,而且你们都对这个问题非常了解 做了一个帐户来问这个问题,这纯粹是假设性的,但我'我很好奇谁是对的 情况:假设您将房产租给 3 个租户 - 妈妈、爸爸、19 岁的儿子 他们都在租约中,一切顺利 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户允许儿子 18 岁一岁的女朋友搬进来他们不建议房地产经纪人这件事是我的一个朋友提出的 她认为房东REA没有合法权利询问“居民”的问题。居住在出租物业中,并且“租户”;可以在不违反租约的情况下让任何他们想要的人住在那里 根据我的经验,租赁协议(至少在新南威尔士州)通常有一个部分说“通常居住在该处所的人不得超过 X 人”。我一直认为这意味着我不能在没有征得房东许可的情况下让我的 BFF 和我一起搬进来 如果我发现我的房产中的租户数量超过了约定的数量,我会很生气要求他们继续租约 所以我的问题是:租户可以单方面决定搬入“居民”吗?未被列为“租户”的人;关于租约而没有任何影响(顺便说一句,如果这不是本论坛的合适帖子,我深表歉意!)
评论
租赁协议第 155 条规定,租户不会“导致或允许更多人居住在超出本协议允许范围内的住宅”;所以不,承租人不能单方面决定搬进更多人,房东中介确实有权知道谁住在那里。但是,如果承租人申请增加租约,这几乎是房东的手续接受 但是租户有义务告知房东
评论
在租户申请中,它说明了人们将如何居住在该物业,我通常会在租约上输入该号码因此,如果租户仅签署 3 个全职住在那里的人只允许 3 人居住 如果租户希望稍后再住 4 日,他们需要业主许可 如果允许,他们不需要添加到租约中,但双方同意 4 如果不同意,则租户在解除他们的租约,然后业主决定他们然后采取什么步骤 只有租约上列出的租户对财产负责 希望这有帮助 我们不会转租由租户
评论
谢谢你们的回复,伙计们有道理 很方便知道只要通知并批准房东,就不需要在租约中添加额外的租户
评论
精明的租户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我们有类似的情况 - 更多人在房子比租约 租户的原因是额外的人在“参观”;或“节假日”; - 两者都是允许的 PM 说我们无能为力 - 在法庭上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玛格
评论
你已经击中了它的头 玛格 - 在大多数情况下你几乎无能为力案例(当然,除非租户的使用导致物业过度拥挤 - 为额外的人建造额外的卧室或将休息室或餐厅变成卧室等)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