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您好,
我们提前 2 个月解除租约,因为我们已经购买了房产。我们正在考虑尝试转让租约以节省转租费用等。我想知道任何潜在租户是否有权留在该物业,或者他们是否有可能在年底收到搬出通知租约(即他们搬入后 2 个月)。
政府网站说明如下:
“如果租赁提供商想要在固定期限结束时发出搬出通知没有理由的长期协议,他们只能在第一个定期协议结束时这样做。如果承租人在初始固定期限届满后根据后续固定期限协议留在房产中,则只能使用下表中列出的另一个原因在协议结束时发出搬出通知。” p>
我们目前正在签署第三份协议(之前已续签两次)。但是,这种“转让”给新租户或他们接管我们的租约是否会被视为他们的“初始固定期限协议”。如果是后者,我想知道有多少人会在知道有可能仅仅 2 个月后就被迫搬离的情况下愿意接受租约。
谢谢
评论
任何潜在租户都可能从一开始就获得一份新租约。转让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因为您不是在谈论联合租赁。
由于租赁的全部目的是确保有稳定的收入,搬出和搬出之间的差距新租户到位(直到租期结束)应该是您的全部责任,因此越早找到新租户对您越有利。
在当前市场上应该不是问题,但即使这样也会有空档,因为在更换租户时不可能没有空闲时间。
评论
walkinshaw88写道...
我们正在考虑尝试转让租约以节省转租费用等。我想知道任何潜在租户是否有权留在该物业或他们是否会处于危险之中在租约结束时(即他们搬入后 2 个月)收到搬出通知。
如果您不先寻求许可,他们可能会提前收到搬出通知。您似乎在维州。
https://www.consumer.vic.gov
未经同意转让租赁协议
如果承租人在未经租赁提供商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其租赁协议书面同意,他们可以被要求离开。租赁提供者可以终止与新旧租户的租赁协议,并要求他们在 14 天内离开房产。阅读更多关于租赁供应商发出搬出通知的信息。
评论
告知中介或房东您打算何时搬出,并通过您自己向潜在租户展示,但这些在获得适当的新租约之前,必须获得完全批准,而不是您,而是代理人或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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