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请教:
我是TR,等候PR中,我配偶是澳籍,我们已婚,坐标墨尔本,目前正在考虑买房。
配偶薪水是我的两倍。
1)如果房产证写双方姓名,会因为我TR身份产生额外费用吗?比如:印花税等
2)如果不写姓名,贷款有两人姓名,那么法律上我会占房子的份额吗?
3)如果房主姓名 和 贷款 都只有我配偶的姓名,但是我的薪水也会补贴家用和部分房贷,那么这个房子法律上和我有关系吗?
感谢????
评论
已婚,都住在房子里,房子就是有你的一份,不论有没有你的名字和你的贷款。
评论
房产证上没有名字的话,你没有房子的产权。
你付的贷款是属于债权.
单纯的债权的话,房子的增值部分与你无关,你可以拿回自己支付的部分。
但是由于你们是婚姻关系,不属于单纯的债权。
如果以后你需要主张自己对房子要有产权,要么需要在产权证上写上名字,要么就是在主张产权进行房产分割的时候,需要上法庭举证自己的贡献、由family court裁决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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