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伙计们,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所以请耐心等待我已经投资了 4 年,在我的第一个 3 个 IP 之后,我与自己和我的妻子作为受托人建立了一个家庭信托,现在信托中有一些 ip,我注意到有人建议成立一家公司作为更多资产保护的受托人,有人可以解释一下为什么这是一个鲁莽的投资者,因为我不担心回报等等从长远来看,任何关于信托的建议将不胜感激,请继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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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这不是建议) - 因为信托不是一个单独的法律实体,所以它不能被起诉任何行动对信托提起的诉讼是针对受托人的(因为受托人是做出所有决定的人 - 因此,如果出现问题导致诉讼,那是受托人的过错) 在解决法律诉讼时,法院可能会要求受托人付钱 - 哪个实际上意味着受托人(您!)必须从某个地方找到这笔钱或可能破产,这将是不好的如果您使用公司受托人,并且受托人被起诉,您可以解雇受托人并任命一个新人,隔离行动 作为受托人的董事,您可能会承担进一步的责任,但假设您没有任何个人资产,那么损失并不大 我不确定法律诉讼中潜在的损失领域是什么- 你需要一些专业建议这就是它的工作原理我必须回去重新阅读我的 Renton 副本,但我认为它没有花费太多时间涵盖信托的法律和资产保护方面我也必须完成阅读 Dale 的书 - 我相信他涵盖了它有人请纠正我如果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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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总结Sim(e)! Dollaman 有几个帖子讨论过这一点 如果你搜索信托或混合信托或家庭信托或全权信托,你应该会发现他们欢呼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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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在我看来,我认为你给出了更好的描述比那些作者在他们的作品中的任何一个都没有冒犯戴尔或伦顿的意思对不起伙计们,只是从记忆中这两本书都没有准确描述为什么公司受托人在资产保护方面更有利欢呼 bic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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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on 指出——但这只是一句废话——“使用公司 [受托人] 通过其有限责任降低风险”。 (第 38 页,第二版)拥有公司受托人是一个巨大的好处——这可能意味着在信托中失去财产和保留它们之间的区别戴尔出于同样的原因个人建议拥有公司受托人——但我没有他的检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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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这个线程恢复活力,我对公司受托人的理解是,它的主要好处是在信托持有的资产内的某物的行动之间提供障碍,例如,如果您信托拥有的房屋中的租户滑下台阶,他们去起诉受托人,然后您可以解雇公司受托人并继续前进(除非董事因麻烦而排在第二位)上面提到了Sim,我希望澄清这一点: 我的兴趣是我设立了一个全权信托来持有股份、单位基金等 虽然我个人是受托人,但我认为任命人的角色是共同的,我认为如果信托持有股份并且不太可能从里面然后是一个公司受托人可能矫枉过正 我了解公司受托人有权(我猜这意味着不是义务)受到信托的赔偿 我读到这意味着受托人从信托内的某物购买的行动中获得赔偿(例如上述)而不是从信托之外以个人身份影响受托人的事件(例如,在上班的路上用光头轮胎撞坏了他们的汽车)那么信托(特别是具有共同任命者的角色)我可以被解雇并任命一个新的受托人这实际上与解雇公司受托人相同,但让我处理我的烂摊子并且信托可以继续与新的受托人从论坛上的其他帖子来看,我最大的风险可能是将信托交易与我自己的交易混淆,这会削弱对外部行为的信任 我的问题是,公司受托人是否需要持有低风险资产诸如股票之类的 ts 我上面的评论是否正确,任何评论都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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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不是资产保护专家,甚至没有接近,但我也有一个信任t 我的妻子和我是个人受托人,打算永远不会在该信托中持有房地产 主要用于持有家族公司的股份,但也用于持有其他股份、管理基金、现金等我个人不认为受托人在这种情况下被起诉的风险很大,除非我们以某种方式开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尽管我非常怀疑我们是否有办法这样做,即使我们想这样做)我猜如果信托可能会破产我们在糟糕的时候杠杆率很高,但我不知道我们可能会因此被起诉而且为了家族企业,我们打算在对该特定信托的投资方面相当保守所以除非有人强调这种想法的巨大缺陷,我对这种安排感到满意 干杯,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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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到目前为止的总结 以人作为财产信托受托人的结构中的最大缺陷是:-如果有人那个IP出了事故,然后他们可以起诉信托,即其受托人如果受托人是个人,则可以证明受托人对其所有个人资产(房屋、汽车等)负有责任;但是 - 如果受托人是一家公司,则该公司不可能造成问题,因为它所做的只是控制信托分配如果受托公司负责,那么它通常仅被估值为 2 美元的公司,因此不值得追求起诉房东真的能赚到钱,事故必然发生,因为房东是“刑事疏忽”。但是,如果他们有良好的资产保护策略,那么他们将一文不值,也不会成为目标值得一试 Tu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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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受托公司的董事将承担个人责任由于大多数安排都会让受托公司的董事成为您自己,这意味着他们仍然可以访问您的个人资产我不知道如果我要起诉公司受托人,我会起诉公司的董事而不是公司本身,因为起诉公司没有任何价值,我当然会追究一些恩怨关于这个主题的启发,我可以看到我的论点的逻辑,但我对此事有一些知情的意见,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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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laman,Sims 帐户在设置这些东西时看起来很不错,只要确保你是委托人如果是其他人,他们可以“跑掉”您的财产等!受托人公司(ATF 您的信托)确实如上所述,因为这是有人起诉与您的资产有关的任何事情的合法方式受托人公司只值几美元,作为任命人,您可以解雇该死的受托人(THe公司)并雇用一个新人,然后您就可以远离任何负面点击 SW PS ;嗨,辛,你是个大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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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信托的资产是股份、单位等(不是财产)并且不太可能让受托人起诉你会需要公司受托人还是公司受托人以其他方式提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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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kko, 如果您被起诉,信托正在保护信托中的资产不被访问当然有人可能会试图起诉所有者并发现作为信托,他们的追索权是有限 但是如果有人亲自起诉您怎么办 如果信托中的资产具有货币价值,您应该考虑最好的保护 第二点 - 您的信托目的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设置它以便灵活地满足您未来的需求干杯,Aceyduc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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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信托的受托人,这有什么不同即使任命人让你担任受托人,破产管理人能否接任该角色并开始进行分配 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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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人为什么要留住你作为受托人 假设您(或与您关系密切的人)将成为指定人 我不认为受托人的角色可以由清算人接管,因为该角色的存在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不是他们自己(即受托人控制钱,但不拥有它)在你问之前,清算人不能接管任命人的角色,所以他们可以任命自己的受托人但是,作为受托人的公司总是更安全,以防任命人可以利用你的受托人角色分配基金 如果你不是受托人,而一家公司是,那么你与实际信任的浴缸距离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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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处看到另一个帖子,它建议你应该有一个“干净的皮肤”;公司受托人或以前没有任何历史的公司可能会导致它陷入麻烦 另外从我看到的帖子中,一般来说,公司受托人更安全,我想如果它更喜欢拥有一家没有以前历史的公司并且不太可能被作为受托人起诉,这可能会转移到没有个人信托可能会被起诉的人 我也猜想,如果您解雇受托人,然后因为您被起诉而决定任命另一位受托人,那么症结可能在于您与信托之间的距离 如果您的信托及其交易不独立于您个人,那么那就是当它被撤消并且您遇到麻烦时,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上述内容很可能是错误的,但这是我怀疑的;我还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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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感兴趣的话题 - 我也(作为 DFT 的任命人和受托人)认为这种情况并没有什么不同,而我自己是公司受托人的唯一董事如果我被个人起诉,我受到保护的方式,因为我的大部分资产都在信托之内 如果信托(再次受托人)被起诉,那么我有限的理解使我相信: - 如果我是受托人,那么我会被起诉我 的 资产 不在 我 名下 我 有 一些 保护 —— 如果 我 是 唯一 董事 的 公司 是 受托人 , 那么 同样 的 问题 存在法院是否可以强制信托偿还我为 DFT 提供的启动资金,这实际上是信托欠我的贷款 然后成为起诉我的任何人的饲料 那里的任何意见 干杯,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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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进一步的评论,在破产案中,指定人的角色不能被接管 我从许多专家那里得到了这个建议,你也可以在 Chris Batten 的网站上阅读它 在新南威尔士州(我相信)有一个案例叫做 Wiley 的案例,这是确定的(根据我的律师)Ed,如果你把钱借给信托,那么是的,如果有人起诉你,它就会暴露出来,因为它实际上是你的资产(即你被欠钱)您永远无法从信托中取回钱,它永远存在 除非,当然,信托借给您钱并且您支付利息 这假设您在任何潜在原因迹象出现之前就将钱赠送给了信托让你被起诉(624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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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信托是否不太可能因其持有的资产(例如有限责任股份等 - 不是财产)而被起诉那么个人受托人与公司受托人一样安全 信托中的资产属于受益人,而不是受托人,那么债权人如何获得不属于他们所追逐的人的资产 我认为风险在于,如果个人受托人将自己的交易与信托交易混为一谈,并且明确区分谁拥有资产不是显示 记录决策和解释行动是重要的部分,公司受托人可能会强迫这种情况发生,这可能是一个好处,但它的好处是增加成本我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这就是我的看法虽然我很想知道这是否不是一种安全的资产持有方式,其背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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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开始研究所有这些资产保护安排,我是否感到困惑!据我了解,如果我为我的知识产权设立信托: -如果我被个人起诉,我信托中的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将受到保护 -如果信托被起诉并且我有一家公司作为受托人,我由于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因此个人将受到保护但是,我的问题是:-如果信托被起诉(例如,租户从其中一个 IP 的楼梯上掉下来),信托持有的所有资产是否都不是全部易感毕竟是房东(信托)拥有的资产-如果信托被起诉,作为董事或受托公司,我是否仍不承担个人责任 非常感谢一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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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只是我不专业的理解 是的,我相信所有信托资产都可能受到影响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限制任何一个信托中的资产价值,使用多个信托来获取更多资产 从我所见,这似乎是一个很大的“也许” ;我认为董事通常只有在担任董事时违反某些规定时才承担责任 例如,对于一家贸易公司,一个人会在无力偿债的情况下进行交易 但是对于一家受托公司,我不确定什么样的事情会算在内关于这个主题还有许多其他主题,特别是 NigelW 的一些好帖子 搜索论坛,你应该找到它们 干杯,GP感谢 GP 的回复 这一直是我的怀疑 但是似乎论坛上的大多数帖子都更关心以个人名义保护任何 PPOR 或 IP,但并不担心在信托中拥有大量 IP内信皆易受感染!我想知道是否交叉多个信托之间的证券化将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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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在审理诉讼时解雇受托人,那么起诉受托公司的人不能拿走信托中的资产,那么受托公司就有只需 2 美元,这几乎不值得起诉 你不能起诉实际的信托本身 我的理解是,个人受托人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任命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都是同一个人,那么信托实际上是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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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詹姆斯!也很高兴在这里见到你(尽管有点尴尬)对于受托人在被租户起诉时应承担的责任我仍然有点困惑正如 NigelW 在较早的帖子中所发布的那样: quot;2) 作为房东,如果有人因您的其中一项财产而受伤,那么他们可能会起诉房东,但谁是房东而不是您个人,无论是您作为信托的受托人还是您作为信托受托人控制的公司所以(没有任何违反董事在《军团法》下的职责——这不太可能)你的个人资产和个人信用记录等是明确的,只有你的受托公司以其自己的名义(可能是 2 美元)和在该信托中持有的资产在风险 这是不将所有鸡蛋放在一个信托篮子中的原因之一(由于受托人从信托资产中获得弥偿权,信托资产将面临风险虽然这可能在信托契约本身中被否定,但会导致融资困难现状吨;以我外行的想法:毕竟受托公司是代表信托看管财产的,所以一旦发生诉讼,即使我们解散受托公司,信托也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即使我们已经任命了新的受托人,对所拥有资产的索赔 评论 关
你好关,由于受托人负责管理信托事务,因此受托人负责任何法律索赔正如我所说,您不能起诉实际的信托,因此受托人是负责的实体 但是,受托人对信托持有的资产没有任何权利,因此基本上价值为零(嗯,在大多数情况下为 2 美元,但是,仍然不值得起诉)然后这样看:如果对资产保护没有好处,那么拥有信托有什么意义 享受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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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我认为这通常是不正确的受托人以受托人身份被起诉 参见 Nigel 在此线程中的评论 Cheers, GP评论
嗨,谢谢你,我已经及时纠正了 干杯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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