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 18 个月前购买了我唯一的房产并立即将其出租(包括要求利息折旧费用) Q1:我了解如果我从第一天起宣布该房产为我的 PPOR,如果我出售,我将不会获得 CGT在 7 年内,无论没有住在该物业 Q2:我希望尽快重新开发该物业 - 在复式场地拆除并建造 2 栋联排别墅: - 第一个联排别墅作为我的 PPOR 并以与上述相同的方式租用 - 第二个作为一个出租 IP,可能通过混合信托拥有,以获得直接的收益(现在已经阅读了 Dale 的神话般的信托书!)这里有什么税收后果 如果第一季度成立,那么第一座联排别墅是免费的 CGT 如果第二座联排别墅在12 个月以上(在建造或购买原始财产之后) 大概一个人仍然有权获得 50% 的 CGT 豁免,无论是否持有混合信托 是否在细分过程中发生 CGT 事件,其中创建了两个分层所有权,一个拥有我自己er by the trust 一个税收应该如何计划这个 原始购买价格:$200K 当前每个细分地块的大约估价:$150K 谢谢,Sam(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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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ay Sam,从你的报价中,我会认为 PPOR 状态根本不适用:- 我被引导相信的是,如果您“生活在其中”,那么 PPOR 只是一个 PPOR; - 这听起来不像这里的情况请进一步检查,因为我当然不是顾问至于你的其他问题,我不知道 - 所以将保留进一步的评论,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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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山姆,感谢您对我的书的友好评价,我非常感谢现有的房屋要免征 CGT,您需要在它成为 IP 之前短暂居住过豁免 CGT 另一栋联排别墅在出售时将有资格获得 50% 的一般豁免,但如果您打算建造它是为了盈利,也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一个然后卖另一个,也许一个想法可能是卖掉你住的那个,因为这将免税然后,你可以搬到另一个,如果它在未来出售,它将部分免税。只是一个想法实际的细分不会触发一个C GT 事件然而,随后的销售将做另外,注意 GST 对这个发展的影响 D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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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Dale,只是要绝对清楚:-不管原来的房子是非 CGT 豁免的,我引用;把石板擦干净”;可以这么说,当该物业重新开发时,即我的 PPOR 联排别墅不再具有 CGT 影响 - 鉴于原始房屋是投资物业,是否有任何“注销”?我要求作为拆除过程的一部分(要求折旧成本的余额等)我认为这不会影响上述情况 - 当我最终出售时,第二座联排别墅的成本基础大概是建造成本 + 地块估值(代理评估足够)在细分点的地段如果该物业是长期出租,是否对未来的销售仍有 GST 影响 谢谢,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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