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一位朋友的财务设置如下: 她是一家公司受托人的唯一董事,该公司受托人作为单位信托的受托人控制着一堆住宅物业 所有物业的贷款都在她的个人名下,但以物业为抵押单位信托 她拥有100%的普通单位 整体LVR约为75% 由于贷款是在她个人名下的,她可以扣除负扣税、折旧等,但她个人名下没有其他资产 但是,确实如果她被提起诉讼,这将提供任何资产保护例如,如果 X 先生起诉她,他是否可以强迫信托出售财产以获得损害赔偿或者他可以拿走她的单位? protection 有什么好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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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 信托单位是资产,理论上可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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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保护很少,因为单位是财产 如果你的朋友破产了真破产的斯蒂会介入并控制她的所有财产,包括单位根据事情的设置,破产受托人将控制信托,并可能开始出售资产并将收益分配给单位持有人和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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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托的优势包括: 可能节省土地税转让单位 - 轻松轻松地将单位下的所有资产一次性转移,而不是一一更改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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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信托资产的50%所有权转让给其他人很容易, 无需更改标题上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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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南威尔士州,固定信托的个人单位持有人可以获得免税门槛 虽然并非所有单位信托都是固定信托,但法律所有权属于受托人,受益所有权是单位持有人单位可以转让而无需更改合法所有权 印花税在某些州仍然适用,但这将于明年 7 月 1 日在新南威尔士州废除,即对单位信托的单位转让不征收税(假设土地不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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