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建筑商建造了 4 栋房子,卖了两栋房子,其中一栋作为 PPOR,另一栋作为 IP,他在 PPOR 上的劳动是否必须申报为我在建造 PPOR 时承担的收入,他没有纳税义务,因为他的劳动未支付,实现资本收益时不征税 我假设知识产权劳动也是无偿劳动,他唯一的纳税义务是实现时的资本收益 但是,如果他要对房子进行估价在完成折旧时,我想知道 ATO 如何考虑创造净资产价值(价值减去土地和材料成本)无限期地建立自己的IP,并且不为该劳动缴纳所得税,因为他实际上并没有赚取收入,只有未实现的资本收益 我知道ATO有测试来确定某人是否在开展业务,但我不能看看如何对建筑商征税为自己建造一些他不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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