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论坛上进行了搜索,但找不到答案。我在 10 月初的拍卖会上买了房子,付了 10% 的定金并签署了 120 天的结算合同,因为供应商希望延长结算时间。还没有买另一处房产 大约一个月后,我的律师打电话说供应商想提前 30 天交割(使其成为 90 天交割),因为他找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这是我们罚款吗?我说好的,因为我的财务状况已经整理好准备出发 今天我的律师打电话给我,告诉我卖方已经使用我们购买的房产作为他的新房产的担保,并且结算将被延迟,他建议给他们几天的宽限期,然后他会跟进,解释这可能是一个常见的误解,它会澄清坦率地说,我有点生气,因为我组织了提前打破我的定期存款以满足新的结算日期(很高兴搬进来),上周我租了一辆卡车预定搬家e 我的家具在定居当天,以及在我搬进来的几天内发生的其他一些事情这是我的第一所房子,所以如果有经验丰富的董事会成员的任何想法,我应该坐下来等待还是有其他途径我应该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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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作为购买者没有按时结算,您会受到处罚,但对于供应商(在标准合同中)不存在这样的处罚 您只需要吸吮它并等待 - 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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