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有一处房产我已经管理了 2 年,另一处房产是我与租户一起购买的,这两处房产都即将进行续约 我真的很想自己管理这些房产,因为现有的租户很棒而且他们我所在地区的本地人我想知道与我目前的代理人停止我的物业管理并接管相同的租户是否有任何问题就像发现者收费风格的情况有没有人自己经历过这个,即接管但保留租户< BR>评论
嗨滑块 - 是的,我有;虽然我实际上已经拥有该物业十二个月所以,我最初购买了它,并且它有一个想要留下的长期租户(在我购买时已经由指定的现任机构管理)我将现有代理保留了 12 个月;然后希望与我的租户一起转向直接模式。因为它发生在我与租户一起审查租金上涨的时候(她支付的房产价格已经低于市场中位数),但我的经纪人收取了近 8% 的费用(对我的州来说很高)所以,我考虑了任命一个新机构,但考虑到这种特殊的财产情况,向租户提供交易更明智:如果我们签订直接租赁合同并将其提交给仲裁庭,我不会再增加她 12 个月的租金。双方 租户可以再保持一年的净利率,质量很好,对我来说,虽然我没有得到额外的收入;我节省了 8% 的费用(加上每个月的杂物、邮资等),并建立了良好的“直接”关系 这里的红利更容易让我自己处理小财产问题 除非它是电气或涉及管道的,否则我不会指定一个贸易商;我自己为租户做,进一步节省 $$$ 并不适合每个人,我当然不会通常推荐这种方法(我所有其他投资组合属性都是严格代理管理的),但有时可能是共生有益的回报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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