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好奇,物业经理应该在结算当天给卖方或买方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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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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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户提前2周付款怎么办 如果结算是7月01 和 6 月 24 日,租户支付了期间(7 月 1 日至 7 月 7 日)的租金,那么租金不应该交给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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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得到 1 周的租金,你应该从你的时候得到租金拥有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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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结算时调整与费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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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正确但上面的问题有点模糊换句话说,买方从结算日期开始获得与拥有时间相关的租金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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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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