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知道房东在遇到困难的租户时是否关心其他居民我在一个9个单元的街区,两年前一个男人和他的女朋友搬进来-他们绝对是令人厌恶的人他对路过的人大喊大叫街区,晚上喝醉了在公共区域走来走去(总能看出他的红酒最终落在瓷砖上),封锁了通往我们车道的通道,然后告诉我们下车,因为他不喜欢他而给另一个居民拍照在他的车库里做举重等等 我们和另外两名居民一起向管理代理投诉(这是正确的),现在我们在信箱里收到了威胁要对“诽谤”采取法律行动的便条。 - 他说他会一路走下去,毁了我们的生活 所以,我问中介和我们的 stata 经理,房东是否知道这个问题,她说如果她知道,她永远不会续租我被告知他们的租约将于 9 月 21 日(明天)到期,他们将离开他们今天仍然在那里,没有离开或收拾行李的迹象,单位没有出租广告 - 看起来他们要留下 我们是惊呆了,毕竟他们会给这些人一个新的租约!我们地区的租金短缺,所以不像她不能马上找人
评论
也许租约没有续签租户刚刚决定留下来,房东是最可能会为了让他们离开而进行一场激烈的斗争也许如果规则和法规允许房东驱逐造成此类问题而不支付租金、损坏财产等的租户,而不会被监管机构搞砸,你很可能会不是一直有这些问题 你会收到通知并且你已经离开了他们可能造成的损害 也许我们需要一个叫做“驱逐者”的机构。就像美国的回购人一样,我很高兴目前的 Tennats 很好,布赖恩
评论
确保你记下事件的日记,把所有的事情都写下来,每次发生一些事情时把它转发给物业经理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时间、干扰的性质以及它持续了多长时间 这种信息对优秀的 PM 非常有价值 在 VIC,我们可以连续发出 3 次违规通知,然后就这些通知前往 VCAT 进行驱逐 讨论状态等同于物业的 PM 你的事件日记和威胁信对于向议会或警察提出的任何投诉都会有很大帮助
评论
这些人太可怕了,我怀疑他们是合作者- 与房东合作 房东想要(或什至有权)驱逐租户,并不意味着它会发生,因为租户应该知道如何将这些东西拖出去,而且有些人只是需要在没有体力的情况下拒绝- 房东实际上不是你被允许使用
评论
他怎么知道是你 经纪人肯定没有传递你的姓名或单元号码
评论
如果你违反了你声明的租户,你当然希望不会有一些投诉不一定来自你的单位内部让他们猜测!您是否考虑过联系 PM 的部门经理,担心您的个人信息已被泄露,您的隐私受到侵犯过度管理或新租户我只是敲敲邻近物业的门,看看是否有任何问题等结果证明这是有的,他们正在考虑出售只是因为这些邻居我与业主交谈,他给予了我完全的许可尽一切努力让他们离开房产 - 尽管我一直在努力,但由于租赁法的性质,它确实花了 3 个月 与他们保持联系,但要耐心,正如每个人都说的那样,这并不容易驱逐租客!
评论
谢谢大家的回复 房东不能在租约结束时不续租吗 另外,很明显,投诉来自我们,因为我发送给管理代理的详细信息是错误的涉及我们的事件 我们街区的另一个人也向租户提出了 AVO,所以也许收到了文件 我确实写下了所有的东西,在我最后一次投诉中,大约在上个月初,房地产经纪人说他们无能为力,并且基本上不要再给我们发电子邮件了 真的很难,我正在等待我的第一个孩子,我在顶楼每天都要经过他的门,所以进出我的房子我很紧张 两天前他看到了我向我发出吠叫声想下次我会打电话给警察
评论
不要等到下一次,也要拿出 AVO 我不明白为什么 PM 对此无能为力应该不难获得所有记录在案的事件的 AVO
评论
问题是房东可能没有续签租约,可能已经发出驱逐通知,而且租户可能仍然拒绝离开,不幸的是,有时会发生这种情况(通常租户也将停止支付租金)然后房东需要通过所有的法律程序和程序(例如法庭)试图让他们离开 - 这可能会拖延一段时间,特别是如果租户有一个很好的抽泣告诉法庭的故事然后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可能拒绝搬家,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或其他当局需要介入才能真正将人从房屋中移走如果租户拖拖拉拉,我可以保证您认为房东可能会像您一样对此感到高兴 拿出 AVO 来保护自己 记录每起事件并向警方报告每一次骚扰 - 也可以随时将此信息转发给房东,因为这可能是在法庭听证会上摆脱租户的方便证据
评论
谁说总理不能;不要对此做任何事情注意,我不想处理它
评论
不确定它如何与单元一起使用,但与家庭邻居一起,您可以从议会获得寄宿您的房产的业主详细信息我过去曾获得附近租金的业主详细信息,发现业主会解决任何问题,如果你直接打电话给他们,如果你在不方便的时间打电话给他们,甚至更早
评论
你需要低处的朋友!!
评论
这里没有以前那么严肃但类似的讨论 - http:wwwsomersoftcomforumsshowthreadphpt58855amp;page2我会和你的物业经理谈谈,看看是否可以在那里做任何事情,然后是物业经理的被许可人
评论
嗨议程,新台币租赁法包含以下内容:quot;100 租户的行为不可接受( 1) 法院可应房东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终止如果承租人满足以下条件,则签订租约并下令占有该处所: (b) 多次在该处所内或从该处所造成滋扰,或一再允许在该处所内或从该处所造成滋扰;或(c) 一再造成或一再允许干扰居住在该处所附近的人的合理安宁或隐私 (2) 如果申请是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法院可以下令管有前提是房东已: (a) 收到申请书的副本; (b) 有机会被法院审理 (3) 如果房东反对法院下达占有令,法院只有在认为有特殊情况证明其合理的情况下才能下达该命令”;有兴趣的人,可以做邻居 如果只是一个邻居,他们不太可能有太多的运气 涉及的人越多,你的案子看起来就越好 也许你所在州的租赁法中有类似的部分 在新台币,消费者事务部就《租赁法》提供建议,因此无论在您所在州执行此操作的人都会打电话询问是否有这样的部分(您自己没有阅读立法)以及如何使用它祝你好运亲切的问候,Jody< BR>评论
对不起,只是为了澄清一下我指的是议程的评论“我确实写下了所有内容,在我上次的投诉中,大约在上个月初,房地产经纪人说他们无能为力,并且基本上停止给我们发电子邮件” ;我真的认为代理会想要这些信息,并且他们应该能够做点什么!手指交叉 业主也知道这一切,他们正在经历驱逐租户的过程
评论
我同意你的观点,你应该能够做一些事情他们说不要发电子邮件的事实我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能,但对我来说,他们不给老鼠,因此不会做任何事情——与 quot; 完全不同。我无能为力quot;
评论
是的,那是真的-谁能想到经纪人会有这样的态度
评论
继续纠缠权力:给PM发电子邮件(大写) ) 每次发生任何形式的“法律滋扰”;每天,每小时,每分钟如果你必须忍受这个人,PM也应该忍受他当他们告诉你停止发送电子邮件时忽略PM,你正在报告违规行为,是的,他们应该收到这样的信息无论你做什么,不要把法律掌握在自己手中 多么糟糕,我真的为你感到 祝你好运,我祈祷今天是驱逐日!
评论
再次感谢大家 - 非常感谢更新:这是给我们的物业经理的电子邮件“我打电话给房地产并且一直在建议租客收到通知并将尽快离开真的很抱歉,但她不会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保证他们什么时候离开,但至少你知道他们收到通知并且业主希望他们尽快离开;那么这意味着什么他们可能已经同意,当他们找到其他地方住时,那就是他们要去的时候认为他很可能只是很难
评论
“通知”;可能意味着他们已收到无故搬离通知(维多利亚州 120 天),这将是我的第一个猜测 至于离他们离开还有多长时间,120 天需要到期并向法庭申请占有如果他们早点找到另一所房子,他们就会早点离开 继续用事件的电子邮件纠缠他们并获得 AVO!祈祷这一切迟早会发生,我个人会向总理发送一封电子邮件,说明由于您和您家人的安全处于危险之中,您希望了解该租户何时搬出Sez的详细信息-我刚刚在新南威尔士州找到“没有理由”; - 在定期协议期间通知(他们现在必须签署) - 是 90 天 所以即使在 90 天结束后他们可以继续留下我想我可以放心地假设这些 PM 现在开始意识到我为什么抱怨< BR>评论
嘿议程 - 根据他们的通知,租户可能不会在 90 天结束时搬出,如果他们不离开,那么 PM 将不得不向法庭申请拥有房屋(听证会大约需要 2周安排)然后预订警察参加的驱逐(大约再发生 2 周)所以 90 可能变成 120 希望与租户有困难将进一步激励总理让那个租户离开那里!
澳洲中文论坛热点
- 悉尼部份城铁将封闭一年,华人区受影响!只能乘巴士(组图)
- 据《逐日电讯报》报导,从明年年中开始,因为从Bankstown和Sydenham的城铁将因Metro South West革新名目而
- 联邦政客们具有多少房产?
- 据本月早些时分报导,绿党副首领、参议员Mehreen Faruqi已获准在Port Macquarie联系其房产并建造三栋投资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