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我们的上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是 2023 年 6 月。
原定于 2024 年 7 月举行年度股东大会,但没有发送议程,随后被取消。
物业经理已在以前的费率,并且没有回复我有关新年度股东大会或征费的电子邮件。
我需要继续支付征费吗?之前的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并没有提到在改变之前维持当前的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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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我需要继续缴纳征费吗?
分层经理已按之前的费率发出征费通知,但尚未回复我有关新年度股东大会或征费的电子邮件。
是的,除非您更换了分层经理,否则如果您收到通知,您仍然需要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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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megadrive 写入...< /p>
是的,除非您更换了分层经理,否则如果您收到通知,您仍然需要缴纳税费
您有这方面的参考资料吗?从阅读立法中我可以看出,征税是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的,一旦金额用完,就需要召开新的年度股东大会来筹集新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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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gadrive写入...
是的,除非您更换了分层经理,否则如果您收到通知,您的征费仍然需要支付
问题在于分层经理在业主立案法团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设定征费之前,不太可能有任何权力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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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除非年度股东大会的措辞表明征费是在未来每季度的金额(我已经看到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涵盖了接下来的四个季度,加上一个季度,以防年度股东大会未按时举行),那么我认为他们无法合法地发出征费通知。
<也就是说,要小心你的愿望。费用仍然在增加,您可能会面临被征收特别征费的风险。一旦设置新的征费,您将需要为错过的时期付费。这些费用不会仅仅因为没有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没有发出征费通知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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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a Managers有权发出征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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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ta Managers有权发出征费通知。 >
虽然征费通常是为了满足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的预算而设置的,但没有法律要求这样做。
征费通知可以由 OC、委员会或有权代表该机构行事的任何人发出。 OC 发出征费通知。它们可以在没有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发布。
典型的情况是,年度股东大会最终将决定年度预算,并且已经发布的征费通知可以进行追溯调整。
评论< BR>O.P.这篇文章已编辑
Braveheart81 写道...
我已看到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涵盖接下来的四个季度以及一个季度,以防年度股东大会未按时举行
已经检查过,没有这样的措辞。在 aus property chat 上有一些关于“除非另有更改”的措辞的讨论,但我的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纪要也没有这样的内容。
Braveheart81 写道...
这些费用不会仅仅因为没有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没有发出征费通知而消失。
事实上,这既是一个假设性问题,也是为了衡量其他人如何在该计划可能会对这一事件的转变做出反应。
Zepthiir 写道...
问题是 Strata 管理者不太可能有任何权力发布通知,直到 OC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设定征费
Austman 写道...
分层管理者有权发出征费通知。
是哪个?你们中有人有参考资料吗?
为什么特别征费需要在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或者事实并非如此(至少根据奥斯特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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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是哪一个?你们中有人有参考资料吗?新南威尔士州 2015 年分层计划管理法案。
该法案第 52 条允许法团将其部分或全部职责委托给经理。 这通常在每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完成。从技术上讲,在组委会重新决定之前,它不会过期。 如果没有被赋予征收征费的责任,任何经理都不会与 OC 合作。
该法案第 81 条还确定了征收征费的金额以及是否定期征收。< /p>
如果定期提出,它们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直到在 GM(通常是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更改。 由于第 83 (4) 条,从技术上讲甚至不需要征收通知。 无论如何,业主仍然欠它们。
特别征费不需要特别决议,但必须由总经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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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奥斯曼写道...
如果定期筹集
据我所知,它们不是定期筹集的 - 上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了一个美元金额,并且它被分红为 4 期分期付款。
第 81 条,确定要征收的征税金额
我遗漏了 l 的部分允许物业经理单方面提高业主立案法团确定范围之外的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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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据我所知,它们并不是定期筹集的——上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决定了一定的金额,并且分 4 期分期付款。
它要么是一次性付款,要么是定期付款。 所以这是周期性的。
如果日期包括一年,那么您可能有一个案例。 但我知道,在重新决定之前,简单地保持定期间隔与相同的征费金额是很常见的。
我错过了让分层管理者单方面提高征费超出范围的部分。业主立案法团已决定。
人们普遍认为定期征税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管理人无法更改征费金额,所有征费均存入信托基金。 钱不会“蒸发”。
当然,你应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但你真的希望你的业主立案法团在那之前破产吗?
委员会真的应该回答你的问题。 您的委员会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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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物业经理已于之前发布征费通知费率,并且没有回复我有关新年度股东大会或征费的电子邮件。
无论征费通知是否合法,都需要资金来支付费用。最好只交税费。如果业主公司没钱了,事情就会变得非常非常糟糕。如果物业需要借钱,每个业主都对任何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话虽这么说,通常物业征费通知会在年度股东大会之后回溯,或者年度股东大会将设定征费开始时间如果已经发布,则下一季度。多次通知几乎总是导致一些业主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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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in8317 写道...
钱无论征费通知是否合法,都需要支付费用。
确实如此。
有些业主认为他们的法团就像政府部门或营利组织。
他们会采取“我不付款”的方式,直到完全确定这正是我所欠的金额。
征费始终会进行追溯调整。 业主可能需要一点灵活性。 征税很少减少。 而且钱不会“蒸发”。
就 OP 而言,年度股东大会并不算太晚。 征收金额没有增加。
如果管理公司表现不佳,委员会应该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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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此帖子已编辑
奥斯曼写道...
你们的委员会怎么说?
小块 - 我是委员会。分层经理没有回答问题。
如果日期包括一年
他们会这样做。
但我知道简单地保持定期间隔是很常见的征税金额相同,直到重新决定
是的 - 这就是 @Braveheart81 和 auspropertychat 上的一些人所说的,但随后 GM 会议纪要反映出征税“直到重新决定”。
但是你真的希望你的业主立案法团在此之前破产吗?
如上所述,这篇文章是为了衡量其他业主如何定位自己。我的单一批次征税并不是保持 OC 偿付能力的原因。
如果管理公司表现不佳,委员会应该采取行动。
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好的管理公司分层经理以合适的价格。很高兴听到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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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它是哪一个?你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推荐人吗?
两者都有,因为奥斯特曼表示分层管理者可以发布征费通知,这是事实。但只有在 OC 设定征费后,这就是我所说的。
奥斯曼写道...
该法案第 52 条允许法团将其部分或全部职责委托给经理。
确实如此,但我们没有迹象表明 OP 的分层经理已被授权设定征费。
如果定期筹集,则无限期地持续下去,直到总经理更改
该法案中的哪里具体提到了这一点?
业主立案法团为行政和基本工程基金设定捐款
81业主立案法团确定行政基金和基本工程基金的缴款
(1) 业主立案法团必须确定向行政基金和基本工程基金征收的缴款金额,以筹集预计需要记入贷方的金额这些资金。
(2) 该决定必须在确定这些估计金额的同一次会议上做出。
(3) 业主立案法团必须向每个对其负责的人征收此类捐款。
(4) 如果业主立案法团随后面临无法立即从任一基金中支付的其他费用,则必须向地块的每个业主征税在分层计划中,向业主立案法团股东大会确定的行政基金或基本工程基金缴款,以支付费用。
(5) 如果业主立案法团如此决定,则应缴纳缴款通过确定捐款金额的决定中指定的定期分期付款。
我认为,确定征税的年度股东大会必须明确说明,征税将无限期地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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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小区块 – 我是委员会。
致电总经理并邀请经理参加?
委员会可以做到这一点。 并设置征费,以合法地维持 OC 的运转,直到年度股东大会问题得到解决。
委员会甚至可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无论哪种方式,在议程上放置一个项目以删除现任经理何时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委员会愿意,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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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写道...
致电总经理并邀请经理参加?
p>
也许...更简单的解决方案是由分层经理根据他们的合同来执行此操作...然而,我在这里。
这是一个小街区,年度股东大会是我们已经付费的服务。
无论哪种方式,在议程上放置一个项目,以便在可以终止当前经理的合同时解雇他们
很容易终止他们 - 我们有一个单方面终止条款。
很难找到新的分层经理。
奥斯曼写道...
我确实知道保持地位现状征税很常见。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这种做法是不可能如此普遍的。
根据我对立法和各种互联网论坛的阅读,这归结为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允许这样做。
Zepthiir 写道...
确实如此,但我们没有迹象表明 OP 的 Strata 经理已被授权设置征费
我需要阅读合同,看看他们是否有,但我不相信他们有这个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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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5034 写道...
我需要阅读合同,看看他们是否有,但我不相信他们有这个权力。
这不会在合同中,而是在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中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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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pthiir 写道...
它不会出现在合同中,而是会出现在合同中。在设定权限的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中
在每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这样做是相当标准的。 经理通常被授予 OC 秘书和财务主管的权力,有时除某些事项外还拥有代表 OC 行事的全部权力。 该权力没有到期日。
类似于:
“通过普通决议将业主立案法团秘书的职能和职责委托给经理,并执行有利于经理的授权,其中包括……”
mr5034 写道...
更简单的解决方案是由分层经理执行这是根据他们的合同......然而,我在这里。
你的经理没有做好他们的工作,委员会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这实际上是一个双重失败。 一个好的委员会不会允许这样做。 委员会可以采取各种行动,包括法律行动。
当然,这不是委员会应该做的事情。 但是,当 OC 的供应商和承包商失败时,委员会就应该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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