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掉了悉尼的一套公寓,预计下周交割。不过,我直到三月底才交了物业费。从4月1日至今,strata Levy物业公司尚未支付任何账单。网上门户还显示我不欠物业费。 。我询问了大楼里的邻居,他们都没有收到这期账单。
我知道,一般情况下,卖方应该先支付房产费,然后在结算时,过户律师计算出双方应承担的部分,将卖方多付的部分折算为结算余额。
但物业公司一直不肯开单,这个怎么算呢?
我的过户律师说,只要在结算时显示我不欠物业费,即使结算后,我也不用担心未付的部分。真的吗?
买家会因为这个顾虑而延迟交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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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联系您的律师,写下合同交易的条款,从什么时间和日期开始,买方将负责交付后续的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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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合约必须写在交易之前。合同是否已经交换,目前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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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买方律师需要担心的事情。
如果你不问,就先安定下来,然后再说。如果被问到这个问题,就先把部分和解费存入律师的信托acc里,等账单出来的时候再根据实际情况分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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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买方律师需要担心的事情。作者想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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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担心结算前几天会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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