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新南威尔士州 – 我正在尝试根据定期协议腾出与我的前伴侣的共同租赁。我已发出通知并签署了租赁变更表,并将我的东西搬走了,但 12 天后他还没有签署,R/E 告知他们无法联系到他。从技术上讲,这意味着我显然仍在租约中。有人拒绝签署租赁变更书的假设原因有哪些?就上下文而言,存在 DV 问题,但出于复杂的原因,我不希望因此终止租约。只是想了解他为什么推迟这件事。他这边存在经济动机和控制问题。他也不羞于与法院/法庭交涉。抱歉,这很复杂,感谢任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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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 DV,请使用这些规定(几乎不会提出任何问题,因为代理人不想参与) 。您可能需要警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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