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才买自住房,那我们现在岂不是必须交那个4%,很不爽啊,明明首先这个收费就不合理,其次做的好是可以避免掉的,现在谜之尴尬,版上能人多,有经验可以避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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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做贷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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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有点来不及,下周就交了,现在贷款也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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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问律师看有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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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年内拿到pr,那个多交的印花税会还给你,不用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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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有条款能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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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先啊~要是真的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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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条款在哪里啊?没看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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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关键是你拿PR的时间跟settle的时间,简单来说,只有你拿PR时间在settle前200天,并且这200天你一天都没有离境,才可以退回。这个问自己的律师才是最准确的,版上能人虽然多但是人云亦云不做research拿道听途说消息忽悠人的更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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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楼主说的可以规避掉是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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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看懂,谁那么大本事可以规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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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房,就肯定不用交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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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stamp duty,以后房子涨了可以拿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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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非PR的额外印花税 但是楼主拿到PR了。。。。个别小概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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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用这么mean,我也只是询问一下有无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我质疑这个政策的原因是因为我对新洲政府还算有信心,因为我买房子是自住,不是投资,我有交税,为什么要承担政府为了针对外国投资客的惩罚性收税?(即额外的4%)你看不懂,别人都看的懂,可以考虑一下自己的问题,估计你只是没听说过那个4%的额外印花税。另外我咨询的结果就是你签合同之前如果TR已经下来,等到你PR到手的时候,可以申请退掉这个4%(这就是我来询问的原因,虽然最终大家没有人知道,但是依然感谢楼上各位的帮助和回答,房子已经顺利settle)还有,我语文老师死的早晚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如果没有建设性的回答,我不欢迎你进我帖子,真的是网上啥人都有,占着自己多有道德优越感一样,简直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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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说明一下,之前账号密码忘记了,很久没上来,这个主贴我是改过的,因为后来事情解决了,我就把很多信息给删了,总之就是如果夫妻双方买自住房(NSW)一方没有PR,是否要交那个印花税外针对外国人的额外4%印花税,答案是要,要交房款一半的4%,但是如果你买房的时候已经有了TR,等PR下来,可以申请退还这个之前交的4%,希望这个答案能帮到之前和我一样有困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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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明白,啥时候的新规定?我竟然都不知道!!
夫妻双方有一方没有PR,不能先用有PR的那方的名字买房吗?这样也要交额外4%的印花税吗?
这个政策好变态啊,夫妻有一方是PR还不能按照本地人的印花税率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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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政策是六月底那会出台的,我们当时不知道,签合同的时候签的夫妻双方的名字,我这个基本属于小概率事件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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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pr,如果是联名购房,需要交房款一半的4%,这个4%是基于新州印花税政策之外extr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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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以我觉得很不理解啊,无奈总有人觉得自己多了不起,说话如此m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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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律师或者中介如果没有告诉你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而避免这个额外的4%,那以后有其它业务就别找他们了,因为他们没有给你全面的信息,也没有提醒你这个问题。
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和两个人的名字其实主要是在做投资房计算负扣税的时候有区别。
我的中介当时还告诉我拿首次置业补贴可以不用先住6个月,可以在交房后的12个月任意一天开始入住,住满6个月就可以。在入住之前的期间,可以出租,也可以提前申请置业补贴,不用等住满6个月才申请。
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的信息和关于退款的更新,你不说我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祝你顺利早日把多交的印花税退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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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律师太渣了,没有办法,而且你拿他们没有一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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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问过了,那样的话,你购房之前就得申请firb,好像是这么拼,就是海外人士购买二手房的一个申请,其实这个问题的出现就是因为我们找的China town那个律师太不靠谱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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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这样做的,这是要联名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99%和1%,以后再改回来,改的时候估计也麻烦,但是为了这个灵活性也是不错的方法。
个人觉得其实可以有PR的一方先买,等另外一方有PR了可以再买一套留另外一个人名字,或者到时候看所得税要如何设置投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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