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自住房一套,贷款18w,在CBA。一段时间前在CBA做了top-up,又借出来15w,单独给了我一个investment loan帐户,借出来的15w暂时放在这个investment loan 对应的Offset里,准备用做第二套投资房的首付。这样15w所带来的利息是可以扣税的。
现在房子还没买,最近觉得CBA利率太差,想转ubank,4.62%还没年费,但没offset只有redraw功能。如果我refinance到ubank,那15w的investment loan只能放到redraw里去。等看中房子后再通过redraw取出来付首付。于是我又听说redraw就不能退税,必须用offset才能退税。请问对于只有redraw功能的贷款,如何操作才能退税?
我看到坛子上有大神的一个案例 (http://www..com.au/bbs/f ... &fromuid=117026)说redraw出来的钱如果是用买第二套投资房,利息可以算到第二套的成本中,是可以退税的。而且说通过ato private ruling认可。------- 我仔细想过以后觉得是否应该这样理解:
redraw产生的利息能不能退税,要看这钱拿来干什么。如果用来消费,那**不能**计到***第一套***房子(假设第一套也是投资房)的成本中。因为对于第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掉了。再借出来的目的是消费,不是增加收入。
如果redraw出来的钱用来装修第一套房子,那他的利息就可以退税。因为装修的目的是增加第一套房的收入。
如果用来买第二套房,也可以退税。但应该算作***第二套***房子的成本中,而不是第一套。因为买第二套房的目的是增加收入。
欢迎大家指正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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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花钱找个懂税法的会计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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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
到也不是想省个钱,有一次我打电话去请会计咨询。人家见我不是去报税的,就不理我了
咨询一般咋个收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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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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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一个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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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redraw还是offset关系不大,关键是要和自住房捆绑,就能104%退税,是把。你说104%应该包涵stamp duty和legal fee吧。
我以前去CBA咨询的时候,他就是这么说的。叫什么“用equity买房”。第二套房子settle的时候CBA直接批一个100%的loan。但这个loan和第一套自住房是捆绑的。
但貌似ubank不支持这么做。他们只能做top-up/refinance。把top-up/refinance出来的钱放进red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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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声明我不是会计师,但以我相关工作的经验,能否退税是以资金用途目的为准,所以个人认为你的redraw 产生的利息是可以退税的。但长远来说,如果你将来有闲钱还款到这个账户后再redraw资金用作个人用途的部分利息就失去了退税的资格,这是没有offset的潜在缺点。
请最后以合格会计师建议为准,论坛里有好几个热心的会计师应该不介意免费给你一些简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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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其实你的理解我是同意的。就我的情况,我认为redraw出来的钱是可以退税的。不过我也会咨询会计的。当然也想在上问问。
你说的将来的“隐患”我也是想过的。但目前来讲,我有闲钱肯定先还自住房。因为自住房是不能退税的。等我自住房还完了,也有一段时间了,多半我要重新考虑整个贷款的情况了。转贷或者甚至把房子卖了都有可能。所以目前来看,没什么可能有闲钱去换投资房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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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析。我一直认为凡事没有唯一,都看个人情况,只要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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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所以我要研究下子才好。如果ubank能做成当然最好。ubank利息低(浮动4.62,固定一年只有4.38)而且没任何fee(没有settlement, valuation, package, discharge fee)。
关于转nab。一直在上看到听到nab利息不错。但是到网站上看,没怎么有优势。貌似有很多牛broke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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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自住还是投资房,永远Interest only, 开一个offs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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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咨询了会计,他基本同意我的理解:redraw出来的钱如果是用来买第二套投资房(或者装修),利息可以算到投资成本中,是可以退税的。
同时他也提醒我,redraw钱出来如果用做消费,就不能退税。具体讲,如果我买完第二套后,还了本金但再redraw出来,这部分redraw的钱,除非是用来装修,一般就不能退税了。
我还问了一个比较罕见的问题:redraw出来的钱交expenses比如strata,产生的利息能否退税?他的回答是可以的。这样就可以把投资房的贷款越滚越大。但我个人认为不可以。而且我比较保守应该不会这么做。各位看客见人见智了。
求个加分吧,这可是我花了65刀问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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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问题,我原来觉得是可以的,其实我比楼主更进一步,当时单独开了一个line of credit账户用来支付贷款利息,然后利滚利增加投资房贷款余额。只是在咨询会计师时被否决了,说ATO对类似操作有个保守的ruling,所以就没操作。不过可能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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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会改变你的tax status.
interest 是否tax deductible 完全取决于你borrow的这个钱是如何使用以及purpose. 如果是investment 那就是deductible. 如果你把额外贷出来的钱还到了你自住房的房贷或者offset account. 那你这些利息不能deductible.
完全和你security 没有关系. 104%额外的钱还自住房贷,还想退税负退税. 那就是痴心妄想.都是那些broker搞出来的告诉你的错误"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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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上两位的分析。
记得黑山老妖有个帖子里提到过loc利滚利是不能退税的。呵呵。
所以我还是觉得借钱交strata应该是不能deductible的。还是保守一点好。不过patricb兄提新了我,可以单独开一个帐户尝试一下。我可以提交ato做private ruling。如果被否决了,大不了不扣税罢了。如果同意了,算我运气好。
感觉研究这些蛮有意思的。可惜投胎选专业做了个it男。再转行的话我也去学会计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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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里的loan都已经分成2个了 一个是投资房的24% 另外一个是剩下的部分,又哪来的100%自住房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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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什么好问银行的,一套自住房 分出2个loan,一个是投资的24%,一个是剩下部分,银行能给所有账户都有对冲账户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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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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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专业的 我觉得只是理论上ATO查不到,因为loan account上面不会写是哪个房子产生的,退税时候2个单子一起送给会计就行了,但是如果从实际角度上,这个24%的钱 如果你拿出来买车,消费等等,这是不可以退税的 只有你是作为投资目的去使用,这个就看ATO是不是铁定去查你了。
如果合法角度我感觉就是从第一开始,有自住房买投资房的时候,就开出24%的loan account,然后20%拿去做首付,4%是印花税,这样是最合理的,当然就像我说的,只要你能解释这24%的钱 你用作投资目的,税务局也不可能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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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每个loan帐户都配有一个offset帐户
另外简单的把自住房的loan分开两个是没用的。必须新审批一个用来付24%
举例来说,自住房loan=50w 对冲帐户=30w现金。如果只是简单split一下,分成loan 1=30w Offset1=10w; loan2=20w, offset2=20w,然后用loan2付24%,这样做24%的利息是不能扣税的
必须和银行申请从对冲基金的30w中取出20w永久性的还掉自住房的loan(此时loan 1=30w Offset1=10w)。然后再top-up申请一个独立的loan2=20w, offset2=20w。这样做24%的利息是可以扣税的
原因是第一种方案其实是在用savings付24%。第一种方案中的房贷是自住房的房贷,和投资房无关。
第二种方案才是用借款付24%。符合扣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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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总有一些例外的么,
比如就我目前而言,目前自住房的贷款在cba。投资房打算在ubank。
如果两个都放cba,即使cba给我再好的利率也不可能和ubank比
如果都放ubank,虽然省钱但没有很多服务(比如cba的transaction account就要付月费;ubank没有offset)。
不过正如此贴所说,我考虑离开cba了,毕竟利率差距有点大。另外随着我本金数量的减少,package fee折算成的利率就很高comparison rate就很不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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