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领导在国内工作不是税务居民,是PR。最近想换自住房,因为是联名的房子,请教一下领导那一半有无税务减免,还是增值部分全额缴纳CGT,当时认为是自住房没有报过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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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哪年买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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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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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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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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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有住房,在2019年6月30号前卖掉还是可以用main residence exemption的。但海外居民现在再购买的的话就没有这个exemption了。
不过你领导在税务上是海外居民还是澳洲居民,这个可能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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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指教,我家领导肯定是海外居民从税务上,从地税上也是只要没住够2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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