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的房产报价刚刚被口头接受,今晚将进行文书工作 问题是卖方目前正在将销售权从代理 1 转移到代理 2 我正在与代理 2 打交道 销售权5 月 4 日才会转给代理 2 所以会发生什么,我需要签署一份“君子协议”;与卖方并附在第 32 条上以将该物业从市场上撤下 第 32 条仅从 5 月 4 日起生效,所有文件将由卖方的产权转让人保管至此日期 卖方还要求提前支付小额押金到激活销售合同之前有没有人有过这种情况的经验提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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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充满危险 - 主要是对你来说 代理#1听起来像他有一个独家清单5 月 3 日到期 如果是这样,他与该供应商的协议将说明类似“如果买方(您)由他们(REA #1)或其他任何人(供应商、Joe Blow、REA#2 等)在代理协议期间”;此外,在销售合同中,买方“通常”签署说,如果您再次提出 REA 佣金索赔,您将赔偿卖方因此,如果您仍想购买该物业,如何继续 没有“君子协议”;首先要做的事情是做正确的事情并让 REA #1 与 REA #2 结合,他们可以正确地分享佣金 这样您就可以现在正确地购买,而不会让 REA#1 悬而未决的索赔悬而未决如果他们不参加聚会,那么他们就是一群骗子(供应商、REA #2 和任何同意这种安排的律师),我会担心他们还隐藏着什么,或者可能会隐藏到下一个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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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我怎么可能对买方提出任何索赔 卖方是与代理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佣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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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因为如果您阅读销售合同,它经常(根据我的经验)包含一个条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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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和我的律师聊天,我被告知提前约会合同在法律看来,销售是不正确的,特别是如果供应商这样做是为了避免 REA #1,我基本上已经给出了最后通牒m 到 REA#2,要么与 REA#1 完成合取,要么我们等到 5 月 4 日做正确的事情,如果没有,我想我会离开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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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去过我的一份合同,我永远不会在里面签那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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