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有一个物业,其租户签署了 12 个月的租约,他们在 12 个月到期之前离开了,但与我的房地产中介签署了一份文件,声明他们将继续支付租金,直到找到新租户 我今天被告知他们离开后没有履行这项义务,所以我必须自己支付这笔钱 显然他们已经放弃了他们的存款 以前有没有人遇到过这种情况,他们能告诉我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值得采取法律行动,还是我应该削减我的损失 谢谢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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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首相应该一直在跟进这件事 首相机构应该让你跟上形势 包括从债券中取钱以弥补短缺 与他们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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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房东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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