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只是想知道在我现在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我在八月份买了我的第一套房子,并打算在我住满一年后将它出租 最初的计划是租用我父母拥有的房产和与几个朋友合租(忽略与朋友合租可能不是最好的主意) 但是我父母的会计师反对这样做(已经有土地税问题,通过信托购买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原文以市场价值出租我父母的想法是让我通过租金收入增加我的借贷能力并给我安全感(在我的 PPOR 的 6 年 CGT 豁免期内不必搬家 6 年) 我从来没有租了所以没有出租历史,我有两只猫 表示有兴趣和我住在一起的朋友也养了一只猫和一只狗 有点像动物园的场景,很难找到出租的房产 我意识到我没有义务侯与她特别分享,但 6 年的稳定生活安排,并且不必处理房屋检查等是我希望实现的目标 我现在正在考虑只购买第二个地方(价值低于第一个)并搬进去向朋友索取租金收入并按比例扣除 - 不想因为在居住期间产生收入而失去我当前 PPOR 的 CGT 豁免问题是,如果我确实拥有 2 套房子,并且我只住在我原来的 PPOR一年并在第二栋房子(产生租金收入的房子)住了 6 年,我是否可以选择第一个 PPOR 作为我的 PPOR,或者我在第二栋房子住了更长的时间这一事实是否需要我选择它作为我的 PPOR(显然我不想这样做,因为由于收入,它不会像原始财产那样 100% 豁免 CGT)我认为这里有人可以指出我正确的方向PPOR 所有权的后果le 潜在的 PPOR 存在 谢谢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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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财产作为你的 PPOR 用于 CGT 目的 选举实际上是在其中一个出售期间的纳税申报表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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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选举的问题是大多数纳税人会选择他们出售的第一个因此将 CGT 推迟到他们保留的那个除非两者都在同一时间出售,这是您当时将面临的困境当然还要考虑土地税的影响这两处房产都不会免征土地税,因为它们都不符合被占用住宅的土地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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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计师反对这样做 你的父母是否已经拥有你打算出租的房产或者他们会购买一个可以租给你的地方如果他们已经拥有该房产我看不到任何问题除了你可能是一个很难摆脱的老鼠袋租户因为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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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有一个模糊的运行,但父母拥有大量的 l在昆士兰州并且必须支付大量土地税,我认为要点是会计师认为他们以个人名义或信托拥有新财产(未购买)不会有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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