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老读者,希望各位好心人能够帮助我的理解是,如果我是单身,拥有房子并住了12个月以上,搬出去租了不到6年,然后卖掉它,只要我不拥有我认为是我的 PPOR 的另一处房产,我就可以申请 CGT 豁免我是否正确,我们只有一所房子可以在这 6 年内免征 CGT 这是我在大约 6 年前最后一次研究该主题时得出的结论,但我现在无法在 ATO 网站上找到信息 谁能帮帮我有确认和最好的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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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常见问题你只能有一个主要居住地CGT豁免你的配偶只能有一个并且你俩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只有一个MR CGT豁免这个豁免可以完全使用或拆分 ATO 在这里有一些指导:https:wwwat ogovauGeneralCapi-or-children-live-in-a- different-home-to-you 当您提交退货时,您“选择”; CGT 路径 例如:如果您在自己的家中申请 100% 的 CGT 豁免,那么配偶的住所以后只有 50% 的豁免等其他住所 这也适用于您没有所有权权益的情况 您对配偶拥有的住所的共同使用意味着它将失去同期 100% 的优惠,并且仅适用于按比例的 50% 豁免 s118-170 ITAA97 是相关法律 显然现在选择 100% 会推迟所有 CGT,因为它会将未来的 CGT 问题强加于其他财产 现在可能值得研究这种影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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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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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其中居住 12 个月是否必须连续 12 个月,或者是否可以滴滴和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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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居住地豁免没有 12 个月的要求 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神话由一些与某些州收入土地税法混淆的人事实上CGT 立法没有“主要居住地”,与一些州税收法条款的另一个混淆 没有“主要居住地”的法律定义,这是一个事实问题 您与家人居住的地方的连续性,财物、公用事业等 故意呆在点点滴滴的地方以试图积累 12 个月没有进一步令人信服的事实表明没有任何意义 - 缺乏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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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豁免没有这样的第 12 个月规则,这只是含羞草的事实 在每个案例,这是一个事实问题 如果您的“居住地”;即使在短时间内,如果满足所有其他条件,MR 豁免也可能适用 请注意,居住并不意味着停留一两个晚上 您必须将该地方确定为您的住所 这通常包括搬入家具等并使其成为您的住所家 完全职业 一个人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工作搬迁等 这没关系,而且是一个常见问题 如果几天(罕见)、几周甚至几个月,可能最短停留时间。很少或没有,停留几天然后搬回其他地方似乎有问题 如果您从妈妈 amp 搬来,也可能会受到挑战;爸爸和回来,但如果你搬州际等,ATO 不太可能挑战这一点,因为它更容易证明这样的搬迁 请注意,土地税可能会构成一个单独的问题 土地税并不像前住所豁免那样慷慨< BR>评论
12 个月可能是相关的,如果您获得首置业者补助 - 我知道 ACT 中的要求是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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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的经常性政策 - 惩罚中产阶级丈夫、妻子 +孩子们反而把所有的好处都传给了“不正常”的人;家庭单位 我不会合法结婚并拥有你的“配偶”;支付租金问题解决了不幸的是不能把这个想法卖给夫人和传统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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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包括事实 - 即使是那些支付租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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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劫持了这个帖子,但我的问题有点像适合这里,我目前有一个 IP 是 CGT 豁免,因为它是我以前的 PPOR,6 年期限将在 2015 年底到期 如果在此期限后我搬回去,它将被视为我的 PPOR 并且: 1 成为 CGT如果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卖掉 2 再豁免 6 年 CGT 如果我搬出去再出租 我一直在这处房产外面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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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重新建立它作为主要如果您再次搬出居住,那么 6 年将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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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样的情况下寻求会计师的建议,并被告知豁免是每处房产最多 6 年 - 所以一旦你回来并住在那里,它将出售时可豁免 CGT,但如果您搬家再次出租,将不再有 6 年的期限 如果您最初将其出租 5 年,那么它将有 1 年的豁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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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与此不同,您对会计师的知识有信心吗< BR>评论
是的,我也对此感到惊讶,因为我认为将来可以再次申请豁免,但他非常明确地表示,在所有权时代只有 6 年,我也去了 ATO 网站,上面写着有 quot;在用于产生收入的情况下,该住宅可以继续作为她的主要住所的最长期限是六年。但是,当房屋空置时,期限是无限的。产生收入是一个单一的六年或更短的时期,只要它用于产生收入的总时期不超过六年”;关键是6年,而该物业实际上是在租赁,而不是空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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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立法,s118-145 ITAA97 很清楚,甚至有一个例子证明你的会计师错了: 见 http:wwwaustliieduauauaulegiscthconsol_actitaa1997240s1181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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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的评论,特里,在上面的例子中,房产的租用时间都少于 6 年如果,例如,第一个期限是 7 年,业主搬回来,这是否也重置了 PPOR 状态,如果业主搬出并租用该物业,则允许再延长 6 年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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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不从事物业税工作的愚蠢会计师我总是认为如果客户误解了会计师不值得他们的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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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对于外交官来说很常见 OSeas 的帖子通常是两年,在堪培拉之间有 6-12 个月的期限 他们在堪培拉购买,他们享受这个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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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第二个PE riod 可以豁免,但第一期只能部分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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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哪!部分豁免 对我来说是一个新概念 所以:如果房产被租用了 7 年(或任何超过 6 年的时间),出售时将需要支付一些 CGT,但应付的 CGT 金额将取决于租用的时间在 6 年期满后租用 与此分开,如果我要在 7 年(甚至 10 年)后搬回,这将完全重置 PPOR 状态以用于 CGT 再次感谢各位,豁免最多为 6 年如果您已经离开超过 6 年,任何人都击中搬回不会完全免除 C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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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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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T 和主要住宅可能很复杂例如,非居民纳税人没有 CGT 折扣,但一些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获得主要居住豁免 虽然根据主要居住豁免规则,不居住在该国的人可以豁免似乎不合逻辑,这是我们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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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题对不起伙计们 以下场景会发生什么os(编造数字) 1 以前以 50k 购买并价值 100k 的 PPOR 已成为 IP,并在 6 年 CGT 免征期到期之前出售 在此期间,已要求 10k 折旧 利润是否完全免征 CGT 或是否考虑了折旧 2 与上述情况相同,但在 7 年后出售 是否从成本基础中扣除所有折旧 是否应按利润的 50% 支付 CGT 或者,它被认为是 67 年的 PPOR 的事实考虑出租的时间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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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全资本收益 (CG) 豁免 - 不考虑折旧 2 计算 CG 好像完全应税,包括在开始和结束时考虑可折旧项目的价值,然后分配获得建立应税 CG,然后对减少的分摊金额应用 50% 的一般 CG 折扣,即 17 日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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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Gary,所以在方案 2 中:应纳税额 60k(利润 + dep)x 17 x 50% x 037(取决于税级) 约 $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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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6年的情况,这是公式:(首次出租日期的市场价值)x(非主要居住天数,即超过6年)(视为所有权期限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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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粗略 -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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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建议 - 六个月规则 大家好 需要一些帮助 我以为我已经解决了六个月规则,但根据朋友的建议现在不太确定 我们的情况是:购买了 PPR 2007 年 3 月在堪培拉(61.8 万美元)——我们在里面住了 4 到 6 个月,然后工作把我们带到了悉尼(房产可能价值 61.8 万美元)从那时起(6 月 7 日)我们一直出租房产并且没有到现在为止拥有任何其他 PPR - 2014 年 9 月 我们已经申报租金和扣除利息和费用等,并为正回报缴税 我认为我们只是得到了价值六年的房产(即我们搬出六年后 - 734 美元K)然后成为任何潜在未来资本收益的基础,即我们搬出时的估值和六年期末之间的资本收益,是否不含 CGT我们不会在六年期限结束之前搬入或出售 希望有人的意见或建议 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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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 6 年的情况,这是公式:(首次出租日期的市场价值) x(非主要居住天数,即超过 6 年)(视为所有权期间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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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建造购买另一个 PPOR 并在以后的几年中出售了一个变成 IP 的前 PPOR,都一样计算如上适用,即 CGT 是基于分配它作为您的 PPORIP 的时间,即使您可能已经将另一个财产作为您的新 PPOR 我理解,一旦您申请了新的 PPOR,前者将不再被分类如果距离将其变成 IP 还不到 6 年ks 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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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建立一个房子作为你的主要住所并不难当我搬进我的地方时,我以我的名义连接了所有服务,改变了我的执照,rego,选民名册地址,银行对账单等到我的新地址 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搬进了房子,在那里住了几年然后我搬家去工作,最后把房子租了几年才卖掉没问题我不现在没有自己的地方,但我想要一个我想建一所房子并搬进去住 - 与以前一样,服务和地址更改等我所有的东西都将被搬走,我希望能享受我的新房子几年 我的问题与暂时缺席有关ATO 期望搬出的真正原因,或者我可以暂时出于任何原因搬出去请注意,如果我搬出去偿还贷款,我需要出租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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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关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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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很高兴知道 我不打算搬出我漂亮的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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