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人能确认我是否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使用我的汽车 1 购买、装修并立即出售的房产 任何时候都没有出租过,也没有出租过 装修期间使用了汽车 - 可以增加费用吗到成本基数 我假设最多 5000 公里价值 2 购买、翻新和出租的房产 翻新期间不可出租 翻新期间使用的汽车 我是否可以要求使用 5000 公里,因为它没有用于收入的来源(尚未)我能做的一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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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是的,如果旅行的目的是出于建设性目的并且可以证明,会增加成本基础 日记记录应该足够了 2 相同 修理是初始维修,因此会增加 CGT 成本基础并且不可扣除 开始租赁后,任何正在进行的维修(您执行)旅行将可从租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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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会是这种情况 感谢保罗的回复,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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