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适用于那些可能居住在美国并在澳大利亚拥有知识产权或其他投资和资产(包括澳大利亚的金融资产)的人 首先 FACTA 适用于美国公民和一些非公民居民 它是 IRS 的数据收集工作,有点像我们的后 Wickenby但要严格得多 在美国,报告系统用于在海外有投资的美国公民 它称为 FBar Fbar 和 FACTA 将从 2014 年 7 月 1 日开始进行数据匹配,但到 2016 年的完整数据 FACTA 规则最终将在接下来的几周内提交给议会在澳大利亚与美国财政部和税务代表达成两党政府协议后,澳大利亚通过谈判达成了比其他国家更有利的 FACTA 报告要求 该协议意味着: 1 金融机构不会向 IRS 报告 2 金融机构可能被发现违反如果他们标记“美国公民”,我们的歧视法;在他们的记录中 机构将需要识别潜在的美国居民 ATO 还将协助使用其数据(例如,纳税申报表上的美国地址和非居民纳税人可能会触发报告) 3 ATO 将从机构收集 FACTA 数据并将其传递给每个日历年IRS 4 IP 详细信息不会被捕获,但如果 IP 被出售,存款可能会被标记为 IRS 最高每日余额是数据共享的一部分 5 银行、CU、Bld Soc(某些)、股票、经纪人、管理基金、ETF等全部被抓获 6 澳大利亚的退休金基金被排除在外(累积和退休金) 最后美国国税局同意退休金不是美国国税局的目标资产! 7 报告有 5 万美元的门槛 澳大利亚在如何评估美元方面存在问题,可能会报告更低的门槛(例如 2.5 万美元) ATO 尚未披露,我预计他们不会披露 8 纳税人不会知道报告的内容 IRS 将使用 F-Bar 报告并将两者进行比较 它并非旨在成为完美的数据匹配,但旨在识别: 1 IRS 未征税的金融资产和收入 2 IRS 在申报表或 FBar 报告中不知道的金融资产的突然出现 3 反恐和洗钱问题 4从 AUS 帐户到非 FACTA 机构国家的 Trabsfers 也将被标记 所以消息是确保 FBar 报告和 AUS 事务是一致的 如果这样不应该发生问题 私人问题可能会引发预期(例如已故的遗产 $$) 乐于解决任何问题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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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美国居民”和“美国公民”之间有区别吗?我的理解是,美国公民(即持有美国护照)需要为全球收入缴纳美国税款-公民美国居民(例如,仅澳大利亚护照持有人,居住在美国)需向美国国税局缴纳全球税款 在该示例中,必须为澳大利亚来源的收入提交澳大利亚纳税申报表 澳大利亚税务居民身份决定了需要进入澳大利亚报税,但不影响美国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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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专家”美国税收,不符合池塘那边的资格但是 - 是的,美国以公民身份征税,这与大多数国家非常不同(有趣的事实 - 厄立特里亚是唯一一个也这样做的国家!)你是 quot;出生”;恐怕要缴纳美国税款 你可以结束它,但它涉及一个类似波拉特的时刻,你放弃公民身份并采用澳大利亚等新国家并成为这里的公民 你可以在任何美国大使馆这样做 你也可以恢复它 这个这里使用的第一个税收策略 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根据美国法律,公民身份是“某些权利的权利”,例如“护照的权利”;其他人可以根据居住权获得护照,但不是自动绿卡等因此前公民可以保留他们的护照但可能会丢失它 - 美国也对居民外国人征税(不是 51 区,尽管如果他们有收入他们可能会这样做)并且居民可以被征税 需要当地的建议 在你问的问题中,美国通常首先根据公民身份征税,然后根据来源征税 因此,如果澳大利亚侨民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并在那里工作,国税局征税 如果他有银行账户,他们会征税 如果他有一个他们“可能”的$A银行账户;征税 他们可能不会对公民征税 它还允许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税收权利 因此,在澳大利亚也可以申请全额和最终税,这不会影响美国,反之亦然这里不在美国,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一般来说,个人需要两个代理人来做两次纳税申报我们共享信息我们每个人都在各自的领域提供建议退货的时间差异是一个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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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你的第一篇文章不是假设美国居民(看待更少的公民身份)应对美国对澳大利亚来源的收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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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线程涉及在澳大利亚有投资和账户的美国纳税人以及美国国税局的报告和数据匹配我的大量外籍客户担心这个帖子更新其他可能也对此问题感兴趣的人 美国国税局正在抨击这个问题,这让一些人感到担忧 他们担心美国的规定将强制扣缴 30% 的税款,同时也会引起美国国税局的关注 当他们得知已达成协议时,一般来说是令人放心的说 $A 来源的收入可能会在澳大利亚征税(但并非总是如此,例如 FF divs、股票的 CGT 等),美国税收是否发生是美国税务准备者的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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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理解是正确的美国对澳大利亚居民的收入征税,并为这些收入支付的澳大利亚所得税提供抵免 居民可能是事实上的居民,拥有永久入境权(绿卡) 或在纳税年度期间实际居住 183 天至于澳大利亚和美国之间对每种收入的分担多少,需要参考相关的双重征税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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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Paul 和 Rob在美国纳税的澳大利亚外籍人士能否扣除澳大利亚负扣税财产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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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美国税务从业者确定负扣税如何适用于美国收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累积澳大利亚税收损失是很常见的 如果并且当出售道具并且发生 CGT 收益时,可能与 8May12 估值的问题有关。由此产生的应税收益会因结转的累计收入损失而减少 如果损失超过利润,则无需 AUS 税是应付的 这个问题突出了外籍人士在损失发生时提交退货的一个关键原因 他们没有损失 如果他们回国,损失也可以抵消普通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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