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知道的人的快速问题如果我从一个朋友那里收到钱,他将在我的 PPoR 和我一起住几个月,这是否会成为“应税收入”?用于 ATO 目的这个想法实际上是为了帮助抵消食品加热等成本,但担心税务局可能不会以同样的方式看待它,并可能认为它是“租金”;有没有人有过这个问题的经验,或者可以阐明这个问题 Cheers J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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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如果你也开始要求利息和其他扣除额作为比例,ATO 才会考虑它因此,只要您不这样做,就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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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称为董事会董事会是他们给您付款以抵消成本等的地方,另一方面,租金是一种付款方式连同费用一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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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atogovauatolawviewhtmdocidITRIT2167natato00001 阅读第17段家庭成员支付的“食宿”金额; 17 这种性质的安排,无论付款被称为仅用于食宿或仅用于住宿或两者兼而有之,均被认为具有国内安排的性质,不会导致收款人产生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出现亏损和支出的所得税减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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