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伟大的论坛!我是这里的新成员,现在已经阅读了很多帖子似乎需要获得很多知识,所以我会阅读更多我有一个关于 CGT 的问题以及它如何适用于我的情况:我自 2002 年以来一直拥有我的主要居住地,并且一直住在里面在 12 个月后出售它们 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可以对我居住的那个申请 CGT 豁免,因为这将是我的主要居住地,然后根据其他两个的收益支付 CGT 是否计算资本收益从 2002 年的购买价格开始,我可以立即卖掉这三个如果是这样,利润是否会作为正常收入征税,我将不胜感激任何人有这方面的经验或一位擅长财产税的好会计师的推荐谢谢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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