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帖子之间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但是我在这里我目前正在建立一个混合信托,对如何构建它有点困惑 我的信托目标如下 1 资产保护 2 构建这样银行就会考虑我和我的合伙人 inome 的可服务性 3 税收优惠(锦上添花) 到目前为止,我有以下结构 1 委托人 - 家人朋友 2 委托人 - 我和我的合伙人 3 特殊收入单位持有人 - 我自己是高收入者 4 主要受益人,我自己和我的合伙人 5 受托公司 - 董事 - Myslef 和我的合伙人 - 秘书 - 我的合伙人 - 股东 - 我的合伙人 现在是我感到困惑的地方 我想注册一个公司作为受托人,我被告知我自己和我的合伙人都需要成为董事,银行会考虑我们双方的收入是否可以服务,但我担心这不构成信托 Can anyon e 给我一些信息 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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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风险是如果受托人、委托人和受益人都是同一个人,那么,由于角色已经合并,信托将被视为不存在受托公司将在这方面提供帮助 但是,直到结构受到攻击,您才会遇到问题 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让你们中的一个担任董事,而让你们中的一个担任股东,因为这将有两个好处:在角色上产生了显着差异;并且您已经创建了一个风险人员和一个安全人员,这将有助于您的整体资产保护策略 D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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