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在我的信托下建造并持有一个全新的房产而不注册 GST(因为我无意在 5 年内出售),如果我建造第二个房产用于转售目的会发生什么,我显然必须在 5 年内出售第二处房产时注册 GST 信托,这是否意味着我必须每季度填写一份 BAS 并要求退还建造第一处房产时支付的所有 GST - 即使我会保留它一个 或者最好为每个财产使用单独的信托,并为 GST 重新注册一个,另一个不, 我将如何去向 ATO 偿还这笔款项,是否会收取罚款成本构成 CGT 和折旧成本基础的一部分,但它可能是 b最好与处理 GST 的会计师核实,以获得关于此问题的明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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