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最近购买了一处房产,最初以两个名字签署了合同 我妻子的工作时间有限,我是主要收入者,所以出于这个原因,我想可能以我的名义填写,因为它是负扣税,我会得到所有的扣除显然,如果我们出售,我将不得不支付所有的 CG - 不管我们不太可能,我也考虑过信托,但还不值得,因为它在内西区没有产生回报,主要是增长有望让这项投资通过如果我们想获得贷款,只用一个名字有什么问题吗?我现在认为,只要我们能得到资金,最好用我的名字另外,如果我们购买,说作为共同租户我的理解是,根据 OSR,我们都将获得土地价值的 100%,这是否正确,即如果我妻子名下有其他财产,这将增加价值,因此可能是一个更好的主意以我的名义提出任何反馈非常感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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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是我和妻子 还有一点我忘了说,我们以“丈夫和妻子的名字”购买了房产 我们不确定是否应该改变这一点,因为我想简单地说这是以我的名义 - 可能明天与律师交谈,所以最好先得到一些反馈谢谢你们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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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签了合同,可能为时已晚您只能以您的名义购买,但贷款仍以两个名义进行 可扣除性取决于谁拥有财产,而不是谁在贷款 所以你们都可以成为借款人,但您仍然可以申请 100% 的扣除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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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签署 - 代理商正在持有它可能会保持共同的租户 - 991让我的妻子开心,即使贷款可能会以我的名义 维修似乎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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