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机会检查即将上市但尚未投放市场的房产由于个人情况,当前占用者(部分所有者)需要出售(其他所有者想要出售)但是由于占用者喜欢这个地方,他们想继续住在那里 我是第一次购房者(符合 FHOG 资格),但很乐意将这个地方再租一年(可能更多,但现阶段谁知道) 占用者知道这个和喜欢这个 现在,我知道我能够在任何代理参与之前直接与业主打交道 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利弊如下: Pro 节省代理费(他们的利益)我可以保证 1 年的租约(可能更多),而公开市场上的买家很可能是自住业主(他们的利益) 较少的代理费,因此希望对我来说更便宜的价格(我的利益) 保证1 年租金 - 让我仍然可以申请 FHO G 当我大约一年后搬家时(我的利益) 骗局 他们可能相信他们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获得更好的价格,抵消代理费 你们能提供一些想法和或意见建议(真的!)关于这个机会,我意识到我可以很好地利用它来发挥我的优势,同时它也能够满足他们的需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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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须在 1 年期结束之前搬入才能申请FHOG 为这处房产,但是如果你不声称你仍然有资格为另一处房产申请 FHOG,这将是 PP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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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谢谢,所以如果在 1 年后搬入,我不能为该房产申请它印花税豁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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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豁免也是一样的 你需要在拥有它的第一年内就已经搬进了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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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这两个印花税豁免+ FHOG 通过扳手为我裁决然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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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正确的吗?但可能值得检查细节 Flat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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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在某个日期之前拥有任何财产,我认为是在 2000 年左右引入 FHOG 从那时起,如果您没有资格拥有和居住在住宅物业中 如果是 100% 投资,那么您仍然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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