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大家 2004 年 8 月我买了我的 PPOR 这段时间我有家人朋友和我一起付房租(现金) 房子是 4 间卧室,我住了 1 间,我的家人朋友住了其他 3 这是我第一次购买房产,在购买房子时,我收到了政府的一封信,说我必须在购买的前 12 个月内在房子里住至少 6 个月,因为我收到了 FHOG 等现在,因为我从 2004 年 8 月到 2005 年 3 月末(7 个月)一直住在这所房子里,所以在房子里至少住 6 个月不是问题,但是在这 7 个月中的 5 个月里和我在一起的家人朋友仍然在房子里现在完全出租整栋房子(仍然支付现金)我意识到税收是一个复杂的主题,我需要向我的会计师寻求专业建议等有没有人可以让我快速了解我可以在这方面提出的要求我有点失落的情况当涉及到这个主题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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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你声称的东西 在前 6 个月内甚至不要试图声称任何东西 你需要租约文件,如果你需要将其申报为收入想要索取任何费用,例如利息维修 因为他们支付了现金,所以您可以(非法)不将其申报为收入,现在进行正式租赁并申报收入,这将是它成为投资物业并因此可扣税的时候 Cheers Pu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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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很难,我会直接去找会计师,否则会变得一团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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