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言:我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律师的建议 我只是想知道是否有人有经验提示等 我正在寻找我的第一个单位 房产证上列出了三个人,一位母亲(最近去世)和她的两个女儿 房地产经纪人说,女儿们在签订单位合同之前不想开始遗嘱认证程序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他说结算时间为 90 天,以便进行遗嘱认证过程完成,母亲被从标题中删除这是一种常见的情况我不想在别人的家庭不和中搞砸谢谢您的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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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参与了类似的情况一年有过世的遗产,只用了两三个星期就改了标题只有母亲的名字,改成了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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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不能签订合同,但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然而,LPR 仅在毕业时任命遗嘱认证或管理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人们签订一份受遗嘱认证的合同 持有该合同,然后让律师对其进行审查 如果在 x 天内未授予遗嘱认证,供应商可能会退出。也有可能他们 3 人作为联名共有人拥有该物业,这将意味着所有权自动传递给幸存者,绕过遗嘱认证。为此,他们必须向地砖办公室出示死亡证明并填写一些表格等 请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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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购买该单位,除非您准备等待长达 6 个月的遗嘱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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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刚做了遗嘱认证申请 - 不到一周就获得批准(新南威尔士州),但最好假设 6 个月,因为他们可以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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