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供应商已经在空白合同上指定“除非在 [10] 个明确工作日内接受,否则此报价将失效”,这是否意味着我不能在报价上设置我自己的(更短的)到期条款 Ta 非常非常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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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删除合同上的任何内容并用您的还价替换(除了基本的立法条款和条件,这些不能更改)如果您不喜欢 10 天,将其替换为您自己的时间框架 如果他们不想,供应商没有义务接受您的更改,就像您没有义务默认他们的条款一样 我怀疑供应商想要这个能够货比三家寻找替代报价的时间框架鉴于他们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意图,我只允许他们 1 天时间来确定他们是否会接受您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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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感谢您的快速回复 PT 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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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哇!粉红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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