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和未婚妻还在寻找房子和整理我们的财务状况我们最近联系的一位抵押贷款经纪人建议我们以我未婚妻名下的95%和我的5%的联合抵押贷款他(我的未婚妻) ) 不拥有任何财产并且有资格获得 FHOG 并且低于 $500k 没有印花税(我们在新南威尔士州) 我拥有 2 处房产,但不符合上述任何条件 经纪人建议我们使用我的 2 处房产和 x-coll 他通过 ANZ 推荐了一个产品 现在我完全意识到风险并且在这些论坛上阅读了许多关于 X-coll 的有趣帖子 我想对此做出一个有根据的决定,因为我希望为我的抵押贷款再融资在今年的某个时候,我想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真的走这条路,这些合同一般为期 5 年 更少 更多 我可以以这种方式开始我们的抵押贷款,但我不会这样做想继续用几年以上另外,如果我们决定稍后将贷款分开,那将如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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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事实证明,我们 MB 的建议是我们留在我目前的贷方,但我们使用这些房产作为 PPOR 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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