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在昆士兰州,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在同一天(11 月下旬)同时进行买卖,现在这两个物业都是无条件的,我已要求将买卖双方的交割日期提前出售至 10 月 我的房产的购买者已同意这一点,但保留将交割日期更改为新交割日期和旧交割日期之间的任何日期的权利 除非我放弃我的权利,否则我购买的卖方不会考虑将日期更改为 10 月再次更改交割日期,固定为10月 如果我同意卖家的要求,如果延迟交割,我会损失我的定金吗 供应商是否有权终止合约 是最安全的选择将结算日期留在 11 月下旬 任何想法将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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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话题 Inlimbo 我目前正在考虑买卖,我想知道我最好的选择是什么以及如何如果我需要改变,供应商和购买者会很宽大所以谁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想卖掉我的房子然后进行长期结算,这样我就可以找到另一个我是否以供应商的身份决定结算日期还是使用这个作为讨价还价的工具 例如,如果有人想买我的房子,4 个月的结算是否会推迟我的经验,有人告诉我,供应商很乐意更改结算日期,一旦无条件,他们就不会那么适应他们所说的和最终做的非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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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到你的问题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让事情保持原样,不要试图改变日期,尤其是涉及两个定居点。除非早点解决真的很重要,否则为什么不让事情保持原样,如果他们把事情搞砸了,没有人可以责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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