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 有问题,不回邮件 租户提出了一些维修要求,pm 给了我们租户的电话号码以便联系,但租户无法联系 已通过电子邮件向 PM 发送了 3 次关于此和其他事项的问题,但没有得到回复过去其他糟糕的服务我认为是时候分道扬镳到 10 月了,我们可以现在解雇 pm 还是必须等到租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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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您的协议RE 机构,我认为大约需要一个月的通知来终止你的 PM 我过去曾走进一个代理人并在柜台解雇他们(并以书面形式跟进)我很幸运,我的墨尔本人很棒但是那里有一些严重的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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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代理协议的终止 管理代理协议是业主与房地产经纪人之间的商业协议,它会有终止条款,这通常是由代理人并经业主同意 3 0 天是一个常见的通知期,60 天在大都市地区越来越被接受 关于实际过程 - 通常只认为通过书面通知终止书面协议是合法的,但重要的是要了解代理人只有(根据协议)根据收到的租金收取费用的能力如果您作为业主,指示您的租户在其他地方支付租金,代理人无权收取费用因此管理被有效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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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您实际上是在说 1 以书面形式通知 PM 您将终止他们 2 让他们继续管理租户 60 天 3 让租户将租金直接交给您或新的 PM 4 现有的 PM “管理租户”;因此他们有权收取杂物和邮资虽然他们被允许向您收取租金的 %,但鉴于他们没有收到租金,他们可以收取的最高费用是 0 美元的 %,即 0 美元因此您必须支付的最多未来 2 个月的杂物是下午 5 到 10 美元 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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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简单 是的 neK,代理人无权收取协议中规定的费用以外的费用,这是 %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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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我喜欢!有没有可能代理人可以尝试起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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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们,我相信你能理解,作为 PM,没有人喜欢听到有人让他们的客户(LL's ) 或他们的客户(租户)失望,但遗憾的是我知道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在不损害 LL 的地位的情况下得到公平对待 我们似乎能够安排一个相当顺利和无痛的转移,我相信大多数人都能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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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有任何代理人起诉过几个月的管理费,这不值得麻烦通过与代理商谈判退出您的协议当然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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