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刚刚收到我们的 PM 的一封信,推荐一家收债公司作为他们 PM 的一部分。信中说:“房东承认,管理代理在管理协议下的职责和责任停止,此后在获得 VCAR 法庭后关于因出租我的投资物业而产生的任何债务的命令,此后我将负责与收取此类债务相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我们的问题是 PM 在这里的作用是什么 只是代表我们收钱就是这样 我们想从这个论坛获得一些意见,然后再回过头来质疑我们的 PM 关于这个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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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PM 我曾多次使用收债员的服务 指定收债员追查违约租户,然后向租户发出符合要求的通知、法院文件(非仲裁庭)、扣押令,并通常向租户施加压力违约者偿还债务 在我使用它们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在 5 次中有 2 次收回债务 服务成本是基于成功的,也就是说,收债员只有在他能够偿还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报酬追回债务,费用是所收债务的百分比,根据我们上次使用的记忆,大约 3000 美元的债务被追回,费用约为 600 美元 - 我们的客户没有 LL 保险,很高兴收回 2400 美元失去很多它是我的观点是,如果您有房东保险,您可能永远不需要收债员的服务,但是如果您不这样做,那么您可能会在没有其他可用的情况下使用收债员将是最后的选择,是的,LL 应该支付费用或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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