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从未与租户或物业经理发生过问题,但在上周出现了两件事 一件已整理,但我不确定如何处理另一件 这是发生的事情: 1 有一个租户房产 4 年 2 她的租约 12 个月 目前租金为 315 美元,但市场租金至少为 360 美元 3 在当前租约结束时,我们计划将租金推向市场,我们非常怀疑当前租户将留下(由于增加) 4 问题是租约在两天后结束!我们不知道确切的日期(这显然有点粗心),但恰好在周末检查了我们打电话给物业经理,不管你信不信,他说他不知道租约即将结束任何一个!!! 5 因此,经理根本没有向租户发出任何终止租约或增加租金的通知 大家认为我们应该做什么 租户的权利是什么 我们的权利是什么 物业经理应该负责什么不知道如何继续非常感谢任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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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好像您的租户现在正在进行定期租约,这很痛苦 看看您当地的 RTA 网站,看看您的权利是什么(我只知道昆士兰州的规定)今年早些时候我们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PM 没有注意到租户没有以签署的租约回复他们)我们拒绝了定期租约并让他们签署我认为 6 周的租约他们无论如何都想离开 根据那次经历,我现在在日历上有一张便条,要在租约到期前约 8 周追赶 PM,并提醒 PM 我不会接受定期租约 祝这个卡夫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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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现在可以提供新的租约以 $x 或每月继续 租金上涨无论如何都需要提前 60 天通知,所以无论如何您都需要在租约结束前 2 个月发出通知 租户不必签署新的租约 他们可以自动选择每月去一次,不管是否提供租约 见 http:wwwtuvorgauadviceresourcesaspx 干杯,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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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住宅租赁法》等中查找并写下可以做什么,如何,何时将比 pple 可能提供的更好地阐明可用的选项(如果这是什么)然后按照我所做的和上一篇文章的建议做 - 计算出一切都到期的时间,并在你的日历中添加提醒以提醒自己 amp;你的 pm 去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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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M,Y-Man 出现在你有 60 天的时间(我想加上 3 天,以便通过挂号邮件通知他们),然后你才能筹集租金 加租要注意的一点,如果你提供了租房通知,租客不高兴想搬走,他们可以提前28天通知离开 即使在租赁市场ATM强劲的情况下,六月七月将是最糟糕的时间出租恕我直言,它寒冷多雨,人们往往移动较少,因此当时的需求较少(租户的选择也可能更少,请注意!,但现在我在反对自己)但是你会知道面积更好(从它的声音来看,甚至可能比 PM 更好),所以你将能够更好地判断你可以将它增加到什么以及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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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租户的情况下在 12 个月的租约中,您在租约到期前 63 天发出租金上涨通知,现在租户可以在 1 个月后的 28 天内离开保留他的租约而不违反他的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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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提出艰难的要求,要求 VCAT 授权解除租约 干杯,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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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租户可以给通知(最少 28 天)还有一个月的租约时间 这将使他们直到租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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