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在悉尼有一处投资房产,之前从不担心定期检查,因为我有一个老式的租户,但这次我租了一个 12 个月租金不错的年轻人,所以我想我会给总理打个电话在前 3 个月要她做检查后,她告诉我他们只做 12 个月的检查,或者当租户离开时,如果我想要做一次,我会花 50 美元,这是新南威尔士州的正常政策,就像昆士兰州每 3 个月一样干杯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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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是对租户的侵犯,会被反感 但是,三个月后进行一次初步检查并不少见,以确保没有特别糟糕的情况,然后每隔一次在那之后的 12 个月,如果一切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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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看看南澳州与州之间(以及从 PM 到 PM !)的情况有何不同,季度检查是我房产所在地区的常态< BR>评论
你的PM太烂了 3个月内检查一次f 搬进来的租户很重要,如果它相当干净整洁,那么之后您可以随心所欲地离开它,但是在 12 个月内不与新租户(和一个人)一起进行检查是疯狂的 您“量化”至关重要;租客并找出您最终得到的 12 个月对新租客来说是疯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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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知道,您也知道,但是物业经理不这样,这是法律还是我们的想法他们应该做干杯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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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 这不是新南威尔士州的正常政策!你只是有一个懒惰的经纪人你很遗憾无法自我管理我建议你立即寻找一个更好的经纪人你与那个经纪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积累更多的麻烦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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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所有的回复,现在我最初与之交谈的总理将在本周末离开那里,因此我向负责该机构的总理老板女士发送了一封投诉电子邮件的态度,重新情况老板打电话给我道歉,并说他们将在 4 月 5 日进入该物业,并将给我一份完整的报告,而且它不花费 50 美元最初由第一任总理报价似乎最初的总理可能带着不好的感觉离开她的工作地点干杯克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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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南威尔士州,PM实际上没有法律义务对任何管理的财产进行实际检查。但是,根据代理人所拥有的注意义务的普通法义务,出于风险管理的原因,建议代理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每个托管物业是合适的,但是根据《住宅租赁法》,除非租户同意,否则代理人每年不得进行超过四次检查。因此,新南威尔士州PM 在法律上有权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而我处理过的大多数人倾向于这样做,或者在租户搬入后 6 周和 6 个月后进行检查,我相信我的猎人谷 PM 是个例外,因为她执行她拥有每年 4 次视察的全部权利,并跟进书面报告和电话给我,以及确实是难得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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