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知道人们对此的看法假设您已签订购买房屋出租的合同销售合同期限为6周,租赁合同在4周后到期现在租金是一个非常高的金额和房子的吸引力在于,在交割后,您可以与新租户一起获得每周至少 30 美元的租金 如果供应商决定以同样的低租金与租户再签约 12 个月 他能做到吗 应该、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包含一个条款,如果新租户希望重新租用房子,租金应该是 x 美元或者这是一个极不可能的情景,并且供应商不可能那么奇怪 Cheers Brenda< BR>评论
我不确定合法性,但人们(包括供应商)确实很奇怪,如果可能的话,我会尽量清楚地列出你的条款,通知供应商你不希望在旧的租约下续签条件,并且您将重新签署租户一旦你定居 其他人会提供更详细的建议 我敢肯定 祝你好运 TheBac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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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供应商不要启动新租约 我的理解是,如果租约到期,那么现在假定租户是按月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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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伦达,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即您的计划是在结算后提高租金,这是您购买策略的一部分)我会成功的合同条款 类似的情况我们也确实发生过 我们买了一小块单位打算马上装修 他们的状态很差!当我们检查时,除了一个以外,所有的单位都是空置的。处理销售的 REA 是 PM 的不同代理人,尽管我们向销售代理人明确(但没有考虑将其写入合同)我们想要这些单位空置,PM 在结算期间租了两个单位,对我们来说幸运的是,他们只按月出租,所以我们能够继续我们的计划,尽管有轻微的延迟(对于不得不再次搬家)但如果他们租了 12 个月的租约,那就太有趣了! “墨菲定律”又罢工了 !此致 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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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空置所有物以支付全部购买款并接受所有权”的合同;因此,没有空置财产,没有结算 因此,由供应商向租户发出“退出通知”,并在结算前有足够的时间腾空 合同将有延迟结算的罚款,例如利息罚款,因为这些都是标准的条件,并且由于合同是由供应商签发的,您可以将其保留作为经验丰富的房东,Brenda,请检查租约以查看所需的最少通知,并确保在销售合同中允许有足够的时间Krist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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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Brenda,我的一次购买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我正在交换合同,一旦物业易手就打算增加租金 当时的物业经理不是很高兴我要增加租金,我担心他们会与租户签订长期租约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我们加入了一个条款,他们在解决之前不能签署新的租约,这对我们有效ll,我们没有麻烦,我也换了一个新的 PM 欢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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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汀,我不认为她想要它空置,我认为关键是他们想要租户但不想要以该价格续租 布伦达,您可以在合同中写下他们不续租,或者仅以特定价格续租,如果续租的话 不幸的是,根据现行立法,卖方可能会争论不休在他们以相同租金重新签署租约的权利范围内,我说这是有争议的,因为您的合同将显示租约的结束日期,您可以争辩说您希望它仍然处于相同的“条件”为了安全起见,我d 写信给 PM 并要求他们随时通知您租赁 asy 的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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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供应商完全,100% 不否定,完全不考虑购买价格不要你只是讨厌那个哦,好回去再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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