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租客已欠两周房租,中介多次Email催房客,没有回应,打电话也不接。中介说如果明天再没有收到房租,建议下逐客令,重新再找新租客。如果下逐客令,租客拖着不搬有什么办法? 大家有现在遇到拖欠房租的吗?现还在封城期间,真是闹心? 分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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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house还是unit / apartment?如果是house+当地白人租客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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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了 notice to vacate 如果不搬 就只有 走vcat 拿 possession order. 警察会处理。另外你可以走房东保险 如果有。
如果是公寓可能方法多一点 你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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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house+当地白人租客, 为什么这就麻烦了呢?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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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比较熟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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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还没有下了 notice to vacate。 坐标悉尼,倒是有房东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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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让中介走正规流程吧,下驱逐notice,准备材料上vcat。你也别太担心,至少现在还能发驱逐notice,想1年前根本发不了驱逐,那才叫痛苦。
中介靠谱的话,他们最有经验。从房客的角度,除非他们非要死磨硬泡到警察驱逐,对他们也没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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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 走这个流程,有的租客收到逐客令 会 交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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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标悉尼,上不了V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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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是“职业租客”就麻烦了,这些人专吃这碗饭的,可以说这些人对租户权益的了解比中介还全面和深入,平时都很难对付这类人,现在疫情期间就更难赶走他们了。
现在只能寄希望于你这个租户不是“职业租客”,普通租客还好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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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样,租客有工作+现在政府补助,估计故意想赖一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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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联系对方,给人家打个折扣,疫情下大家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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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你说的“职业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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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遇到无赖也没有什么办法。我朋友的公寓疫情前550一个星期,租客砍价到550一个月,不同意就不交租金,直到同意为止。不过即使150,也比我自己的房子空了一年多要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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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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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很专业,已经多次主动联系对方两周了,对方没有任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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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死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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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希望赶租客,但是租客突然不回复中介的Email, 电话,也不交房租,真是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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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就是想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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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550一个月还不如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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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自己的房子空置了一年?这个也太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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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肯定也有类似机构 Tribunal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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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中介要上门问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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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想留学生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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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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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留学生没回来,如果持续挂在网上开放一年怎么也租出去了?干嘛空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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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我10#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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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子,$550/月,才$130/周,那些分租的一间房也不止这个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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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不可以,特别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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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Tribunal很麻烦的,拖不起。有保险就最好。还有要注意的是,如果下termination notice,租客搬家的话,他只需要付房租到他搬走的那天。如果合同没有完成,也是这样,毁约的罚金不能扣的。
还有你的保险是什么时候买的,注意如果是去年Covid第一波的时候买的,看看包不包租金部分,很多保险公司在那个时间段的保险是不包lost of ren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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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今年6月房子出租时买的,合同才执行来两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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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已经欠租两周,现在不下termination notice的话,保险公司会不会说没有按照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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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降价太多。。。。你可以搜索一下604 Swanston St, Carlton ……现在这么便宜了都好多房子租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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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差钱 那你这房子从中介手里拿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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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舍不得降价, 关键是租客选择不与中介交流商量,面对中介信息保持沉默,拒绝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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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查看合同,看看lost of rent那边具体怎么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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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叫砍价,这叫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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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时间不差太多都没问题,正常是超过14天没交租可以下termination notice.不过晚几天发也是可以的。这个其实是个漏洞,因为租客如果想违约,又不想付罚金的话,完全可以等屋主驱逐,这样就不用付罚金,只要租金补齐就可以。保险不会因为租金介入。如果租客一直不搬,也不交租,是以下流程。
1.欠租金14天以上,termination notice,如果还不交,就要申请NCAT,然后出席hearing,现在基本都是三方电话的形式。要么给租客一个搬家的限期,要么双方商定还款计划。除非租客没有出席,或者没有意向还款,只要他表示愿意还,并且有可行的计划。第一次hearing很难terminated租客。
2.假设到限期还不离开或者还款,需要通知NCAT,拿一个order去当地找sheriff(一般在当地法院),话费大概350,安排时间,带上锁匠和两名sheriff一起上门赶人,换锁。
当然现在疫情期间,可能赶人会很难。这时候保险就能covered,租客所欠的租金,上ncat,sheriff,换锁等等费用。当然,保险要在4周绑金已经用完的情况下才会介入。如果租客还在合同期,有时候还会cover 租客被赶走后的租金到新的租客搬进来或者合约结束(短的那个为准)。具体要看保险条款。
以上说的都是最坏的情况,很少发生。我以前干了近10年Property Manager,走到最后一步的时候也就不到10次。
以上的流程仅限于新南威尔士州,别的州条款都不一样,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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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就是房东和房客之间的博弈。你觉得如果不走Tribunal,还可以和房客交流,或者达成某种快刀斩乱麻的协议也可以。
但是如果房客吃定你不敢走Tribunal,继续跟你耗,那你的损失会越来越大,而且房客不搬走,你有保险也没法claim。
如果你通过中介申请Tribunal,看看能不能吓住房客,那么只要交租你就可以撤回Tribunal。
你有没有跟中介沟通,走Tribunal会花多久时间?如果房客一个月一个月跟你耗,又要多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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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想换投资房的保险公司,就发现疫情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不卖tenant default险了。
你今年6月新买的保险,大概率也没有。你还是先看看你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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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么详细解答, 我回头看看 TerrySheerr 的 lost of rent 具体条款,希望不要走这么复杂的流程,拖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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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否则这个保险就没有意义买了,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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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以保险条款走。我以前用的最多的是EBM。
去年疫情到3月底,4月初,很多保险公司都不接受新的保险了。6月开始接受新的,但是不保lost of rent。 好像9月份开始逐步恢复正常,但是保费涨了15-20%。今年初我就没有做pm了,就没有继续跟进这方面的消息。
看你买保险的时候的条款,白纸黑字的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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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打不打算走到最后一步,都要按时发表格notice,然后所有邮件,表格这些都保存完好,最后上NCAT是要作为证据的,包括给租客发了短信,让中介也截个图留着。
到了日子,直接NCAT排期,这些都可以让中介帮你去办,如果中介不积极或者劝你别走这一步,你就说那我要换个中介,一般都会接着follow。另外,由于租客不交租,让中介提前lodge form到RTA要求把租客的bond全部claim回来,可以选择租客不签字的方式,时间久一点,但是同步进行。
最后如果NCAT排期到了,法官有了order,到期不搬走约警察上门赶人。
根据经验,租客有4周的bond,保险还能赔偿,房东不会有什么损失,就是过程烦了点,大多数的任务都是需要中介去做的,一定给中介比较明确的指示,不要模糊不清,这样中介也会拖着你的事不办,先去管其他tough owner的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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