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个在悉尼和卧龙岗之间的一个新开发区的house and land package,据说开发商是碧桂园。这个house期房的建筑合同里有一条:在land settle以后,如果买家因为任何原因毁约,builder有权取消contract,并强制buy back,还是以买家当初的买入价再打八折buy back....大家有见过这样的霸王条款吗?我觉得很不公平呀,是我孤陋寡闻,还是这个条款本身就不平等。
我理解,在land settle以后,如果因为买家原因毁约在先,一般情况是首付10%拿不回来,并且在额外罚些款去cover builder材料准备之类的损失费。这个是合理也常见。但我这个建筑合同,builder不止要罚款1万刀,还要强制以打八折的价格买回整块地,也就是说如果到时候地升值了,然后builder以我当初买入的低价再八折买回去,那不赚死他们了,太贪心了吧。我感觉至少要做到不低于当初买入价收回也好呀,这样买家不至于既被罚款,还要亏本卖地。
当然,作为买家,不会主动故意去毁约的,但是有这个条款在,非常不爽,而且会整天担惊受怕想着。大家给点建议,这房子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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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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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各种奇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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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 骗一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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