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我在同一个地方租房已经 30 年了。原来的定期租约几年前就到期了。突然间,中介给了我一份新的 12 个月的租约。
你认为发生了什么?
当然还有增加。但我对此很满意。实际上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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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kckck 写道...
你认为发生了什么?
在我的脑海里,我能想到两种可能性。
a) 代理会为签署的每份租约从 LL 处收取费用,因此他们可能会追逐这笔费用。可能是新任 PM,或来自上层的指示。
b) LL 的保险公司只会为具有固定租约的财产提供保险。
固定租约可以发挥作用对您有利,因为您知道即使业主决定出售,您仍将在那里至少再呆 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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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kckck写道...
当然会增加租金。
他们可以在不续租的情况下提高租金,所以这不是一个因素。
< p>显然,LL 知道您不太可能很快就去任何地方,因此最简单的方法可能就是拒绝新租约并说您对现状感到满意。如果他们提到上涨的价格然后说你很乐意支付,只需将新的金额以书面形式写下来(最好有记录,以防他们开始频繁增加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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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我就是这么想的。我们的滚动租约已持续 29 年,并且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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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奥斯卡·奥斯卡·福克斯特罗 (Oscar Oscar Foxtrot) 写道...
固定租约对您有利,因为即使业主决定出售,您也知道您将在那里至少再呆 12 个月。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实际上更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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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是否可以在这里回复,或者我是否应该创建自己的新线程:
< p>自从旧租约到期(大约一个月前)以来,我们的房东没有向我们提供新租约。我们已经租用同一处房产16年了,并且一直有租约。我问过中介为什么没有新租约,他们说不知道。除了业主考虑出售房产之外,还有其他可能的解释吗? (我们希望如此,我们不想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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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后,一些可能的原因:
*。房东的代际更替——孩子从父母手中接管。
*。代理商的员工或经理发生变动。
*。代理商寻求延长租约费用。
*。 AirBNB 房产的保险费更高 – 租约澄清了情况。
*。还有其他吗?
如果您想澄清,请与代理人或房东交谈(如果您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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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idian 写道...
我不确定是否可以在这里回复,或者我是否应该创建自己的新线程
从技术上讲,它是一个新线程,但你的问题只是OP问题的另一面,所以可能没什么大不了的:o)
除了业主正在考虑出售房产之外,还有其他可能的解释吗?
从房东的角度来看如果他们打算出售,那么不续租就没有什么意义。如果出售是原因,那么他们可以要求您在提前 2 个月通知的情况下离开(固定租约或无固定租约)。
我猜您是一个成熟的租户,他们不能看到锁定任何东西有很大意义。这可能会节省一些如上所述的费用,如果代理签订新的租约,这些费用就会被收入囊中。坐稳,看看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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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download 写道...
他们可以要求你离开,只要 2几个月通知(固定租约或无固定租约)。
哦,谢谢,我想如果我们有 12 个月的租约,他们就不能要求我们离开,直到租约到期(?)
很高兴知道不续租很可能还有另一个原因。谢谢,pgdowload,我们会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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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已编辑
kckckckck 写道...
我在同一个地方租房已经30年了。原来的定期租约几年前就到期了。突然,中介给了我一份为期 12 个月的新租约。
原因是新南威尔士州有关滚动租约和无理由驱逐的立法变化有关。
过去,您处于滚动租约的事实并没有改变 LL 使用无理由驱逐的能力,但这即将/已经改变(不知道时间表),因此 LL 的反应是想要恢复固定租约。
我怀疑这意味着您的 LL 打算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您
基本上,这是对新南威尔士州与大多数其他州一致的反应,并且这些变化有一些影响LL 很害怕,而你的 LL 感觉或被告知,他们现在必须这样做才能保持控制权。
这可能是阅读有关此问题的最佳文章
https://www.tenants.org.au/n
就个人而言,一位法学硕士在维多利亚州和昆士兰州拥有房产,但尚未消除驱逐理由,我没有发现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如果需要,有足够的有效理由可以驱逐。
评论< BR>这篇文章已编辑
Quotidian 写道...
我不确定是否可以在这里回复,或者我是否应该创建自己的新线程:
自从旧租约到期(大约一个月前)以来,我们的房东没有向我们提供新租约。我们已经租用同一处房产16年了,并且一直有租约。我问过中介为什么没有新租约,他们说不知道。
除了业主考虑出售房产之外,还有其他可能的解释吗? (我们希望如此,我们不想搬家。)
好问题,固定租赁对您来说更安全,但正如“pgdownload”猜测的那样(并且可能是正确的):您是一个成熟的租户,他们可以锁定任何东西没有多大意义。
从不想看到租户流失的 LL 的角度更好地解释这一点:固定租约,尤其是固定租约的续签,意味着我可以相当安全地假设租户不会在短时间内离开,我可以对他们更放松一点。
16年后我会很放松,也许不需要为每年的事情烦恼?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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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idian 写道...
哦,谢谢,我想如果我们有 12 个月的租约,他们就会在租约到期之前不能要求我们离开(?)
如果您签订的是固定期限租约,您是对的,您不能仅仅因为业主决定出售而被提前驱逐。您有权查看该租约。会发生什么取决于州,以昆士兰州为例,因为我刚刚卖掉了我的投资房产。提前 3.5 个月通知我们的租户,我们因出售而不再续租。然后,在发出通知后,租户现在只需提前 2 周发出空置通知,无需支付中断费用。
非常肯定 PGDownloads 的建议,即在固定租约到期之前出售可能会导致被驱逐,除非双方同意,否则是错误的双方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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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idian 写道...
自旧租约以来,我们的房东一直没有向我们提供新租约一个过期了(大约一个月前)。我们已经租用同一处房产16年了,并且一直有租约。我问过中介为什么没有新的租约,他们说他们不知道。
在我看来,向租户提供 12 个月的租约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代理要收取费用才能写一份,而且租户破坏它的理由比 LL 多,这只会降低业主的灵活性。在这个市场上,LL 在空出的一周内填补该房产不会有任何问题。
代理人通常是为了业主的利益而工作,但这是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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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TomCole 写道...
如果您需要澄清,请与代理人或房东联系(如果您认识他)。
我已经给他们打了电话。他们会给我回电话。
因为我们已经在那里工作了 20 多年,所以长期租户可以获得额外的保护,免遭驱逐。他们必须先向法庭提出申请。
我想知道如果我们签署租约意味着什么。首先,原来的租约是我爸爸签的,他现在在海外。所以我必须签字。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将被归类为新租户并失去长期的客户保护。
第二,这可能是正如你所说的,代际更替。原来的LL已经几十年前去世了。所以我想知道这是否与此有关。
是的,有一个新代理仅一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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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182 写道...
非常肯定 PGDownloads 的建议,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在固定租约到期之前出售可能会导致被驱逐,这是错误的。
< em>'“驱逐原因”
....
... ....
“您的租赁提供商还可以向您发出通知如果出现以下情况,请腾出:“
”他们要搬回,或者他们的直系亲属或他们在经济上支持的人要搬进来“
”他们正在出售该房产,或者“
“该房产将被修理、翻新或拆除,而在此期间您不能居住在那里。”
https ://www.legalaid.vic.gov.au/renting
现在我个人认为通常没有必要,因为出售通常不会那么突然,你只需要提前计划就可以了续签租约。
但我想可能有一个合理的理由为什么房产需要快速出售(我想到了财务收回),尽管我认为它必须是一个相当小的百分比。
该列表中的第一项”他们要搬回,或者他们的直系亲属或他们支持的财务人员盟友正在搬进来”似乎更有可能是在租约结束前需要租户搬出的常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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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182 写道。 ..
非常肯定 PGDownloads 建议,除非双方同意,否则在固定租约到期之前出售可能会导致被驱逐,这是错误的。
你是对的。
>我重新访问了网络,在固定租约期限内,租户通常不会被驱逐,但租约结束后的期限为 60 天。
Quotidian 写道... p>
谢谢,pgdowload,我们会耐心等待...
抱歉,我说错了,鉴于您的长期租约,房东仍然很可能对每月的租约感到满意。保有权,但如果他们确实想出售它,这不是您现在可以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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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kckck 写道...
我在同一个地方租了 30 年。原来的定期租约几年前就到期了。突然间,中介给了我一份为期 12 个月的新租约。
您认为发生了什么?
当然还有增加。但我对此很满意。实际上很合理。
看来您是在新南威尔士州租房。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在我看来,最可能的原因是,有很多关于新南威尔士州取消“无理由驱逐”条款的讨论。为房东保留这种选择的唯一方法是确保有固定期限租赁,并且永远不会转为定期租赁。房东总是有机会在定期租约结束时驱逐租户,只要他们提前 90 天通知即可。
我认为这不会影响您,因为您一直是可靠的长期租户。我认为房东只是希望将此作为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是否/当新南威尔士州政府取消“无理由驱逐”条款以与昆士兰州和维多利亚州其他州工党政府保持一致的安全机制。物业经理可能也就此向他提出了建议,就像我的 PM 对我的物业所做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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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gordohat 写道...
您似乎在新南威尔士州租房。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在我看来,最可能的原因是,有很多关于新南威尔士州取消“无理由驱逐”条款的讨论。为房东保留这种选择的唯一方法是确保有固定期限租赁,并且永远不会转为定期租赁。房东总是有机会在定期租约结束时驱逐租户,前提是他们提前 90 天通知。
我与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中心的某人进行了交谈。他非常乐于助人,并说您随时可以对新租约说“不”并说您想继续租约。这实际上听起来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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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已编辑
kckckckck 写道...
我和某人交谈过新南威尔士州公平交易。他非常乐于助人,并说您随时可以对新租约说“不”并说您想继续租约。这实际上听起来是个好主意。
是的,只有当他们已经转入正在进行的租约,或者房东错过了在租约结束日期之前发出终止租约的 90 天通知期时,这才是正确的。但问题是,房东如何在 90 天通知期之前与租户签订新的定期租约? (我可能忽略了这个问题)。
目前,我发现我的租户要求我为他们提供新的定期租约,因为鉴于高需求和目前缺乏供应或租金。与新冠疫情封锁期间的情况完全相反,当时我让租户大幅减租,只是为了吸引他们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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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kckck,
如果您在新南威尔士州,并且目前的租赁已超过 20 年,您就是所谓的“长期租户”,并且您的 LL/代理需要考虑一项特殊规则:终止。
他们必须向 NCAT 申请终止您的租约。
https://www.fairtrading.nsw。
*不适用于占用该房产超过 20 年的租户
** 无需通知,但必须向新南威尔士州民事和行政部门申请法庭(the Tribunal)
大多数 LL/Agents 甚至不知道这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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