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基于悉尼
我因将车停在游客停车场一段时间而收到警告。我的车里有一些重物,几分钟后我就必须离开。我知道这是不合理和非法的。
但是每天使用它并且他们的车停在那里过夜的车主从未收到过通知/警告。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使用他们的车库。他们用车库作为储藏室。他们几次提到自己是业主委员会成员。我不确定他们是否在获得任何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那里停车,是否允许?
其中一个把车停在我车库附近的滑雪场上,那里写着禁止停车,这使得进入我车库的空间非常小。我在哪里可以抱怨业主委员会的滥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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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rmsydney 写道...
我知道这不合理且非法。
这不是非法的,而是违反了条件。你不会因为这样做而给警察带来麻烦。
他们把车库用作储藏室。他们几次提到他们是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我不确定他们是否在获得任何形式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那里停车,是否允许?
向业主立案法团提出您的疑虑/投诉,并等待正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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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写道...
这不是非法的,而是违反了条件
这是非法的,因为它违反了法律供居民使用访客停车场供自己使用。业主立案法团不能投票批准居民这样做,因为这是开发批准中的法律要求。加入 OC 并不赋予车主任何特殊权利。
这不是警察问题,而是民事问题,您必须将案件提交给 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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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wipaul 写道...
这是非法的
这不是警察问题,而是民事问题,您必须接受
民事案件不是违法问题,而是民事协议纠纷和违反条件行为。作为您租赁或所有权的条件,您将受到业主委员会规则的约束。因此,您关于停车违法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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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感谢您提供的信息。这可能是违法或违反条件的。但自称是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可以在那里停车吗?他们是否有可能与物业或管理层达成书面同意或协议,将车辆停放过夜?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我该怎么办。因为我的朋友来参观时永远不会把车停在游客停车场,而必须停在外面的某个地方。
几天前我向大楼管理人员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汽车仍然停在那里。不确定他们是否会做任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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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rmsydney 写道...
但是业主们说他们在业主委员会允许在那里停车吗?他们是否可能与物业或管理层有书面同意或协议,可以将车辆停放过夜?
您需要检查相关章程,建议向您的法团秘书索取一份副本
< p>不过我对此表示怀疑,请参阅下面关于新南威尔士州地层的链接 - 我希望问题是 OC 可以向您发出通知,但由于他是 OC,所以他逃脱了处罚 - 滥用职位只要规则被违反,您就应该提交正式投诉,如果规则没有得到执行,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fwiw我最近住在一个综合楼里,那里有非常明确的规定,我们不能这样做使用访客点(在我们单位外面),但是很明显邻居的车连续几天都在那里......
https://www.nsw.gov.au/housi mefrmsydney写道... 但是自称是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主可以在那里停车吗?他们是否有可能与物业或管理层达成书面同意或协议,将车辆停放过夜? 建筑物中的某人不将车停在其编号位置的唯一原因是他们已获得许可获得在其他停车位停车的许可,因为他们在建造期间分配的停车位不适合贴有残疾人标签的人。 OC 成员不应凌驾于规则之上。 照我说的做,而不是照我做的做。 -Mike- 写道... p> 民事案件不违法 当然违法。 你把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混为一谈了。但这两者都可能是非法的。 mefrmsydney 写道... 但是那些声称自己处于业主委员会允许在那里停车吗? 不可以。 适用于所有占用者的相同规则也适用于他们。 您是否想进一步处理此事取决于您。 mefrmsydney 写道... 我的朋友来参观时从来没有把车停在游客停车场,而不得不停在外面的某个地方。几天前,我向大楼管理人员提出了这个问题,但汽车仍然停在那里 听起来好像你说他们不是访客,而是属于居民 - 这通常是违反地层的行为-法律 新南威尔士州示范附则 '1 车辆 – 地块的所有者或占用人不得在公共财产上停放或停放任何机动车辆或其他车辆,或允许停放或停放机动车辆公共财产,除非事先得到业主立案法团的书面批准或经业主立案法团授权的标志允许。” 访客停车位应属于公共财产,除非居民有“事先书面批准”或类似的情况,如果其他人的物品阻碍了您进入您的车位,这看起来违反了新南威尔士州示范法“4 妨碍公共财产 – 业主”,这将违反分契法。土地占用人或土地占用人不得妨碍任何人合法使用公共财产,除非是临时和非经常性的” 上述新南威尔士州示范细则均来自 https://classic.austlii.edu .a 建议将上述违规行为报告给物业管理人员、您的租赁代理或委员会,或者这三个人经常收到更快的结果,因为他们都互相看着对方然后跳起来! 如果犯罪者是一个自私的恶霸类型,主导着物业委员会,没有其他人可以对抗,那么向您的租赁代理和租赁代理报告物业经理更有可能获得单独向委员会报告可能无法获得的结果 - 尝试找到委员会中的一位友好居民,而不是犯罪者 - 他们很可能不喜欢犯罪者,并且愿意将欺凌者打倒 如果有第四方——一名付费的“建筑经理”,那么向他们询问违规者的情况,讨论违规行为,并询问他们能做什么——如果他们耸耸肩,然后继续分层经理和您的房地产经纪人 - 以书面形式 - 电话很容易被忘记或忽略 - 书面电子邮件往往更有效。 但首先与友好的人交谈以了解情况。< /p> 奥斯曼写道... 当然是。 在OP 的问题是,这是由业主立案法团管理的私人财产。 查找/链接立法或法团规则,规定在游客分配的停车场停车是违法的。该行为本身必须被定义为犯罪行为,由法规定义,或违反公共政策。 -Mike- 写道... -Mike- 写道... 就OP的问题而言,它是由业主公司管理的私人财产。 项目批准时理事会的开发批准将设定条件,其中之一是所需的访客停车位数量。 居民只能在分配给他们的空间内停车。他们不能为访客或紧急车辆使用停车场 https://www.nsw.gov.au/housi The Strata还将制定章程,其中一项与停车标准章程类似: 车辆 由于副总裁是共同财产,他们违反了自己的章程。 -Mike- 写道... 就 OP 的问题而言,它是由业主公司管理的私有财产。 OC/BC 必须遵守所有规定法律,不能制定反对它们的附则/规则。如果规划当局决定设有访客停车位,他们必须保留访客停车位。 查找/链接规定停车违法的立法或业主立案法团规则 每个澳大利亚部分地区的分层立法中默认有这样的附则/规则。这些附则/规则属于民事而非警察事务,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kiwipaul 写道... kiwipaul 写道... 由于副总裁是共同财产,他们违反了自己的章程。 这是正确的,OC 不能执行违反章程的强制执行或罚款,因此事情必须解决通过 xCAT 进行民事仲裁,这在您发布的链接中已明确说明。 -Mike- 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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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的所有者或占用人不得在公共财产上停放或停放任何机动车辆或其他车辆,除非业主立案法团的事先书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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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man 写道...
澳大利亚每个地区的分层立法中都默认有这样的附则/规则。这些章程/规则是民事而非警察事务,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如上所述..不要将非法行为与违反民事事务条件混为一谈。它们是非常不同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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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写道...
如上所述..不要混淆非法行为违反民事事项条件。它们是非常不同的领域。
我认为您会感到困惑,因为如前所述,非法行为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在 NCAT 中被起诉,而这是 OP 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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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已编辑
-Mike- 写道...
如上所述.. 不要将非法行为与违反民事事项条件混为一谈。它们是非常不同的领域。
违反民法仍然是非法非法。这并不违法。但它仍然非法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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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写道...
那些-法律/规则属于民事而非警察事务,在新南威尔士州案件中可通过 NCAT(“法庭”)合法执行,最好将其用作鼓励行为的威胁,因为这往往需要数月时间安排,但光是成本和不便,通常是每小时 200 美元,或者一些分契物业管理人员为参加法庭听证会而收取的费用(我已经准备好了一个 - 通过 Zoom - 所以可能会更便宜) - 所以让其他成员委员会跳上跳下,说坏人必须停止,否则我们将在法庭上付出代价——这是我建议的方式。
这甚至可能会起到鼓励委员会其他成员的作用,他们通常不赞成欺凌行为,只需在下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将他们投票出去(阻止他们重新加入委员会),并阻止他们将来重新加入。我知道发生过一些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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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不会对这里使用“非法”一词提出异议 - 我不喜欢用它来描述违反分层法,因为我怀疑大多数人看到“非法”一词可能会认为警察可以逮捕罪犯 - 尽管我们有时可能喜欢这个想法,但仅就违反分层法而言,这是最不可能的。
这里有一些 TLDR – https://legalanswers.sl.ns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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