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
我的租户的租约将在 40 天后到期。我的经纪人今天联系我,说你想做什么。
我说:提供新的租约,并增加租金。
他们说:我们可以提供新的租约,但新的租约不能从新租约日期开始增加租金,而是在 60 天后开始增加,因为这是增加租金所需的通知。
我说:真的吗?这是一个全新的租约。 60 天的增加不适用于新租约的提供,
我说:告诉我哪里说 60 天规则适用于即将结束的租约和正在提供的新租约。
他们说:我们没有这些信息
这是否也意味着,由于我每年不能多次增加租金,所以我刚刚给他们的增加阻止我通过新租约增加租金他们即将签署的租约将在 5 个月后到期?
您看到他们明天可能会签署 5 个月的租约,这是否意味着我不能向他们提供新的租约5个月后租金上涨?因为我将打破“12 个月内仅增加一次租金”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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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Vista 写道...
在 60 天的时间内,因为这是增加租金所需的通知。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的代理人是否应该在这个截止日期之前就确定好范围?<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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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https://www.fairtrading.nsw.g
这是针对 2 年以下的租赁。如果超过 2 年,那么您需要提前 60 天通知。
无论对错,我一直认为新租约意味着租金上涨。
如果是这种情况,您的代理商是否应该在截止日期之前就确定范围?
是的,他们应该这样做。但让我们看看现实吧。他们是房地产经纪人。
奥斯卡 Oscar Foxtrot 写道...
查看 https://www.fairtrading.nsw.g
无论对错,我一直认为新租约意味着租金上涨。
是的,看来是的如果有新租约,则无需提前 60 天通知。如果您想避免定期租赁,显然需要向他们发出新租约的通知。
BendiGus 写道...
您的租户可以如果他们拒绝租约,也不会被驱逐。因此他们可以选择每周保持定期。因此,他们需要提前 60 天通知租金上涨。
不,他们不会因为拒绝签署新租约而被驱逐,他们将首先收到驱逐通知,理由是“租约即将到期”结束”。
如果他们没有在允许的时间内对驱逐通知提出异议,那么他们将获得新的租约,如果他们想留下来,否则我很高兴/需要搬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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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租金上涨
(1)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住宅租赁协议下的应付租金才可以增加:
(a) 租户得到房东或房东代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具体说明增加的租金和支付日期,并且
(b) 该通知至少在支付增加的租金之前 60 天发出。
(1A )第(1)款不适用于固定期限少于 2 年的固定期限协议,该协议规定了根据该协议增加应付租金的日期和金额。本款不影响第(2)款关于固定期限协议续期的实施
(1B) 定期协议下的应付租金在任何 12 个月内不得增加超过一次。
(2) 本节延伸至住宅租赁协议下的应付租金的增加续签协议,就好像增加是在协议期限内增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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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Zepthiir 写道...
41 租金上涨
(1)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住宅租赁协议项下的应付租金才可增加:
(a) 房东或房东代理人向租户发出书面通知,具体说明增加的租金金额租金及其支付日期,并且
(b) 在增加的租金支付前至少 60 天发出通知。
(1A) 第 (1) 款不适用于固定期限协议少于 2 年的固定期限,规定根据该协议增加应付租金的日期和金额。本款不影响第 (2) 款与定期协议续签相关的实施。
(1B) 定期协议下的应付租金在任何 12 个月内不得增加超过一次。
(2) 本条适用于续签住宅租赁协议下应付租金的增加,就好像该增加是在协议期限内增加一样。
这看起来像如果续租,则需要提前 60 天发出通知。我希望我们对“更新”有一个定义。如果租约发生了足够大的变化,则不是续约。假设您在新租约中添加了一个人,那不能续约吗?如果您添加宠物怎么办?
什么构成“续约”而不是“全新租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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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花费减少尝试规避法律的时间,花更多的时间,只需提前 60 天发出通知,您就可以在收到更高租金之前缩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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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Vista 写道...
如果续租,这看起来需要 60 天的通知。
您的看法是错误的方式。租约本身的短短或长短与租赁的总期限无关。
相同的租户占用您的租金超过 12 个月。因此,如果租金上涨,您必须提前 60 天通知他们。
如果这些租户没有与您续租并离开,您可以立即以更高的价格发布广告,让新租户开始租赁。
SierraVista 写道...
我租户的租约将在 40 天后到期。
您应该向他们寄出租金提前20天增加通知。你的经纪人应该为没有询问你想做什么而负责。在 60 天期限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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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Zepthiir 写道...
如果您花更少的时间试图找到规避法律的狡猾方法和更多时间 只需提前 60 天发出通知,您就可以最大限度地缩短收到更高租金之前的时间
寻求定义并不狡猾。我认为这是有责任的。
法律还规定,如果没有人在 12 个月内因缺乏通知而向仲裁庭提出救济,则即使您没有发出通知,也将被视为已遵守通知。新南威尔士州 2010 年住宅租赁法第 41 (10) 条。
无论如何,有人听说过有人向法庭投诉他们在获得新租约后没有收到租金上涨的通知吗?在收到 60 天通知之前签署?新租约将在通知后生效,您最多可以节省 8 周的加租费用。并保证在租约结束时驱逐。值得吗?可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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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掘墓人写道...
您的出租屋内有相同的租户占用超过 12 年几个月。因此,如果租金上涨,您必须提前 60 天通知他们。
看来,即使租户入住时间不到 12 个月,也需要提前 60 天通知。甚至3个月。事实上超过 60 天的任何事情。如果租约不足 60 天,您可能无法发出有效通知。
因此,如果您想增加租金,请避免租约不足 60 天。
如果这些租户没有续签租约与您一起离开后,您可以立即以更高的价格刊登广告,让您的新租户开始租赁。
是的。但如果 2 个租户中有 1 个发生变化怎么办?这是新租约还是续约?
您应该提前 20 天向他们发送租金上涨通知。您的代理人应该为没有在 60 天期限之前询问您而承担责任。
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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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Vista 写道。 ..
但是,如果 2 个租户中有 1 个发生变化怎么办?是 t是新租约还是续租?
这将是原始租约的新名称。对于更改后的 12 个月租约,如果提前 60 天发出通知,新租户必须支付租金上涨率。
这不是新租约,也不是续约。但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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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您的租户提出此报价:
1) 您将在租期结束时终止租约固定租期。
2) 如果他们再签 12 个月,租金的增加将仅从第二个月开始适用,作为签约的激励。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让它成为周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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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掘墓人写道...
这将是原始租约上的一个新名称.
好吧,原始租约有 2 个名称。新租约将添加一个名字并删除其中一个名字。
如果就变更后的 12 个月租约发出 60 天通知,新租户必须支付租金上涨率。
他们将如何在新租户和旧租户之间分配租金?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如果您签发新租约并更换租约上的一名租户,则这不会构成租约的延续,而是构成新租约。但如果没有判例法定义什么是新租约,我们只能猜测。
这不是新租约,也不是续租。但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
再次,很高兴看到一些判例法以及它们如何定义什么是新租约以及什么是续租。
评论
O.P.
Ronin8317 写道...
向您的租客提出此报价:
1) 您将在租约结束时终止租约固定租赁期。
2) 如果他们再签约 12 个月,租金上涨将仅从第二个月开始适用,作为签约的激励。
上涨将在 60 天后生效收到涨租通知后。考虑到我们距离新租约还有 40 天,并且他们在接下来的几天内签约,因此加价将在新租约 3 周后发生。签署新租约的激励因素将是。避免他们无家可归。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让它成为周期性的。
这永远不会发生。它将会而且永远不会成为周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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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已编辑
SierraVista 写道...
我说:提供增加租金的新租约。
他们说:我们可以提供新租约,但新租约不能从新租约日期开始增加租金,而是在 60 天后开始增加,因为这是所需的通知需要给才能增加租金。
我说:真的吗?这是一个全新的租约。 60 天的增加不适用于新租约的提供,
我说:告诉我哪里说 60 天规则适用于即将结束的租约和正在提供的新租约。
如果该房产位于新南威尔士州......这不是新租约。这是一次更新。租约尚未结束。只是固定期限。您可以提出续租并增加租金,但增加租金必须至少提前 60 天通知。您还必须单独发送 60 天的租金上涨通知。您每 12 个月只能增加一次租金。因此,距上次增加时间必须至少有一年。您需要的所有信息都可以在公平交易网站上找到。实际表格在这里:https://www.fairtrading.nsw.g
编辑:这是实际的立法,您的 PM 也将掌握这些信息。 https://legislation.nsw.g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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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Vista 写道。 ..
他们将如何在新租户和旧租户之间分配租金?
额外的(新)租户在正在进行的当前租约中指定。当与原租户的租约到期 12 个月时,可以在提前 60 天通知的情况下调整租金。
租户之间如何管理调整,由他们决定.
因此,我认为,如果您签发新租约并更换租约上的一名租户,则这不会构成租约的延续,而是构成新租约。
不。这不是租约的延续,而是租约的延续。无论您希望在该租赁期间涉及多少个租赁,都只能有一项租赁。
我认为您接下来可能会问的有趣问题是:
新租户抵达并在当前租约上命名。他在那里住了两个月,然后老房客就永远离开了。旧租客离开的那天,新租客的朋友来填补空缺。
房东先生,您想终止旧租约并让他们都签署新租约......以更高的租金。但请记住,之前的“新”租户已经在那里住了两个月。
问题是,考虑到其中一个租户的租约只有两个月,您能否提高他们两人的租金?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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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掘墓人写道...
不。这不是租约的延续,而是租约的延续。无论您希望在该租约期间涉及多少个租约,都只能有一个租约。
我明白了。租约的延续。立法第 14 条谈到了“住宅租赁协议”。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确定“住宅租赁协议”何时终止以及何时继续。我怀疑它尚未在法院或法庭上进行过测试。
我认为您接下来可能会问的有趣问题是:
新租户抵达并在当前租约上命名。他在那里住了两个月,然后老房客就永远离开了。旧租客离开的那天,新租客的朋友来填补空缺。
房东先生,您想终止旧租约并让他们都签署新租约......以更高的租金。但请记住,之前的“新”租户已经在那里住了两个月。
问题是,考虑到其中一个租户的租约只有两个月,您能否提高他们两人的租金? p>
绝对是一个有趣的问题。我当然不知道答案。你觉得怎么样?
无论答案是什么,它可能还没有在法庭上得到检验。我怀疑租户只是盲目地签字,并很高兴有地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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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erraVista 写道...
他们将首先收到驱逐通知,理由是“租约即将结束”
这在维多利亚州不再合法。我想知道新南威尔士州是否有类似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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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
BendiGus 写道...
这在维多利亚州不再合法了。我想知道新南威尔士州是否有类似的规定
一旦固定期限租约结束,驱逐租户是违法的?哈哈,真的?固定期限租赁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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