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物业公司和物业委员会告到了NCAT, 现在赢面不大 (如果想赢, 也要找律师 花很多钱 ,花时间, 这样我们本来就是为了SPECIAL LEVY 打的官司 这样 我们太不合算 所以觉得结束)如果撤诉, 我们不需要出对方律师费吧,
927号 更新的下面
因为对方律师费的报价是 37000-46000 刀 我看有点慌了
1问了个律师朋友 需要和对方 和解 这样对方 才不会 决定 继续 和我们打下去 以把官司费打回来,
2 律师说 我们可以找律师签一份 双方保证和解 不再追究 对方的 法律文件 让对方签 然后保证 对方不再追究 我们,1000+刀(但律师说 即使这样 对方有可能不签这个文件 继续打下去)
3 律师说 应该先和解对方 在 WITHDRAW 这样比较主动
4 所以要明天联系 物业和委员会 寻求和解 看他们怎么说的 ,看他们和解不和解
5 律师说 如果我们撤诉 , 那么 NCAT 可以判 我们不用赔 他们律师费 , 但是 他们 可以去法庭继续告我们 继续要他们的律师费 听着 缺失有点头大,
6 和解 应该用什么文件 怎么跟他们讲 , 有什么具体格式? 明天真试着跟他们联系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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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NCAT会有个cost order,根据你诉讼的缘由来判定你要付多少,很少有需要你全额支付对方律师费的情况。具体咨询你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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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干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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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沙发说的正确,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理由起诉对方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支持你们的诉求,而导致对方请律师应诉。你们有可能是要付对方的律师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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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和解才不用出律師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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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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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其实完全取决于Body Corp Committee了,物业公司是给委员会打工的,是否同意和解,流程上也取决于业委会几个委员的投票。
只要提出了和解,那么对方律师必须寻求客户的意见;
如上所述,客户的意见在这个case里,其实就是取决于这几个业委会委员的投票;
能想到的办法:这几个委员也是业主,应该有联系方式把,好的办法是放下面子,私下接触联系一下,先示好表达一下化干戈为玉帛的意愿,看看有没有认同,然后再由律师提出和解。
根据类似case的经验:
1.最后的律师费肯定不是现在这金额了,后面所有的邮件和沟通等,每件事都是要收钱的,费用还会上升;
2.个人告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比较吃亏,因为对方是拿着大家的物业费付律师费,和你个人打官司,输了他们也没损失,最多辞职不当业委会成员了。反之,因为画的不是自己的钱,如果私下沟通好了,可能也会同意不claim律师费了。
3.如果因为一些事情要和物业委员会的人搞,最好是盯住某个人,单独起诉某一个成员,比如业委会主席,加上一些个人因素的起诉理由(贪污,失职,歧视等),这样他很大可能会被逼着个人花钱和你打官司,业委会本来就是volunteer的工作,还要搭钱进去,大多数人都会觉得不值就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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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wea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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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 有了解的 欢迎继续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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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看过你的其他关于物业的帖子。
如果你只是为了取消这个 Special Levy 打官司,真的是得不偿失。
Special levy 应该是在会议上通过的,所以合法性是成立的。
看你自己对这个物业怎么打算。如果短期卖,你就不要折腾了。如果长期持有,那你得先加入委员会内部。
我以前算是深度参与委员会,但是我跟你说,现在回头看,真是没意思。尤其是如果真的只有你一个人在乎,那凭一己之力管一个大楼,真的是太累了。而且知道的糟心事越多,你心里越烦。
如果你有精力,可以尝试一下,也当一种体验。
打官司劝你就算了,人家不一定输,你基本是白干一场,还搭上自己的时间和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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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楼主的首楼,整栋楼其他人都同意付,只有楼主一人不同意special le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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