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疑问:
1.买的唯一自住房开始半年出租,后面自住了四年,再出租。将来卖掉的话,是不是按照自住和出租时长比例收取CGT?
2.经常看到有贴说想用来自住的房子,开始的时候不能出租。我在想,真是要出租一段时间的话,前面出现出租和中间某个时间出租性质应该没有区别吧?
3.唯一的房子出租,自己另外租房。出租的收入理解也是要交税,有没有别好的办法?
评论
卖房之前再自住半年好像就可以避免CGT了。
租金收入就是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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