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搬进新家,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每天听到水锤,早上被吵醒(应该是楼内管道松动),发现墙上有许多细裂缝,阳台门形变关不紧(不知楼体是否有沉降风险),还有楼道里一家烟雾探测器坏了,响了6天才没电,之后一直发出其他响声,到现在也没修没换。
Building manager发邮件不回。自己跟我说还有400多封邮件没有处理。
只能去他的办公室找他,碰到了说两句,大部分时候非常敷衍。
他说水锤的问题会找人来看,问约了什么时候,只含糊其辞地说二月份。而且他在此之前根本不知道我们这边的水锤问题,约这个consultant是为了另一户的水锤问题(这个楼怎么到处都是水锤),所以能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都不知道。
感觉他做事情的基本单位都是以月计算的。
我们认为业主自己应该会对大楼问题更上心,所以决定去找committee。
刚好大楼有个自己的forum,一些业主在上面公开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包括committe chairman,我们就给他发了封邮件,表示碰到一些问题,想当面或电话聊一聊了解一下大楼情况。
其实主要想探探口风,看业主们有没有意向换掉这个manager。
没想到他根本没回复,转手就扔回给了manager!Manager还问我们是怎么拿到chairman的邮箱的,居然还要求我们不要再去联系chairman。
我们也非常怒,回复说这是chair自己公开在forum里的信息,他如果不想被他所代表的住户联系上,就自己去修改一下profile。
committee的职责之一不就是跟大楼的住户建立联系,了解问题吗?如果这点责任心都没有,来当这个chairman又是图什么?
现在非常怀疑这个chairman和manager在沆瀣一气。
我们作为租户,如果想了解大楼里的状况(楼里大部分住户是华人,但也不知去哪里找微信群),应该如何建立联系,请问大家有什么建议?
我们房东应该也住在悉尼,对大楼似乎还很熟悉。搬进来时碰到问题,他三下五除二找了个清洁工来解决了。房东是否可以帮我们联系上committe呢?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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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这么上心啊,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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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觉得在这方面租户和房东的利益是一致的,出了问题不但房东的投资贬值,我们日常生活也很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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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确实大多都是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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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你应该找房东吧 房东联系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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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租客他们不会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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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讲,只要居住这里都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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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房东还要通过中介。。。
搬入时有些遗留问题,比如地毯翘起来一块,中介说得去问问房东修不修,结果就一直没下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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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说错。租客再不高兴,只要房东每意见,是不会威胁到building manager的
所以对楼主的建议就是,要求房东减租,不然就搬走因为对生活造成困扰,要不就在一定时间内修好。房东急了,找strata,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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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在权利和义务面前,租户和自住业主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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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该找房东,房东找物业。
水锤引起的噪音严重的话可以定义为" inhabitable environment",直接找PM或者房东解决问题不会比找物业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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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也有道理。
只是我们刚搬进来一个月不到,水锤噪音问题从入住第一天就存在。
manager听到我们的问题就不停地说,前一任住户根本没有report过这件事,搞得好像是前住户没投诉过的问题就不存在,我们也没有立场抱怨一样。
所以担心去找房东会不会得到一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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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找上房东,房东最后不也是要找building manager来解决么?我们之前碰到过楼上噪音问题,就是先联系中介,中介也是转交给building manager。
building manager如果不作为就没办法,因为他才是真正落实解决问题的方案的人。
我们现在联系strata committee,也主要是想探探口风,看大家有没有想法把building manager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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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Estate Agents Act和Vcat(这是墨尔本的,悉尼也有相对应得法院)对租客的保护比OC Act对房东的保护可好太多了。
明明可以走捷径-找房东。让房东去坑硬骨头-找物业,你非要自己炕上房东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说,物业只对业主负责,你是房客,理不该直接找物业。你的负责人是房东或者房东授权的PM。
给你个flow chart吧:
1. 你找物业,物业不理你 - 你找房东
2. 你找房东,房东不理你 - 你上VCAT
3. 你找房东,房东态度好,但还是搞不定物业 - 你上V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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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的公寓啊?Hurstv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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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录音啊。发给中介,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无法解决,那就搬走,不给赔偿。好些的中介都会帮忙的。我以前租房时候水忽冷忽热,中介第二天就找人来修了。这是中介和房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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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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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下了,我研究一下NSW 的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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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s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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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热水这些unit内部的问题确实是找中介,但像水管噪音这种大楼层面的事情就属于物业管了。
而且噪音是否影响居住,不是住客说了算,好像需要Strata请专业人士上门来测噪音,费用至少几百刀吧~仪器检测音量超过一定分贝才算
至少我们上次被楼上吵到搬家时,得到的说法就是这样。。。折腾了几个月,完全解决不了,最后赔偿金也照付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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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可能对OC Act的理解有些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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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就是跟房东协商,退租,搬走。
committe chairman and strata mgr 之间有个bug
strata mgr做事情要chairman approval, 然后chariman 交strata钱,就希望事情少点,strata mgr 什么都搞定。 所以除非你的房东是chairman,那么他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去push strata做事情。
如果不是,房东也是投资客,chairman 跟strata mgr 完全不会理睬你,除非你把事情搞很大,很大。
而且chairman一般不是一个人, 不能一个人完全说的算,要committe member 都同意才可以执行。
既然搞大了,那个精力钱财时间,不如搬家。
也在这里提醒所有住strata title房子的朋友们,一定要混进committe ,不要觉得事不关己。
交strata那点钱,只是义务,一点权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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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也不完全是。道理就是,你租房给我,得保证适合居住,房子有问题,你就得给我解决,不然我为什么要付房租。所以不管什么问题,你都可以直接找中介。现在吵到我无法正常生活,我不付房租直到有解决的办法。有点无赖哈,但你是占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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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们找chairman其实就是希望他能向manager施压,经你这么一分析,看来这条路也走不通~
manager说二月会有人来consult,我们想暂时等一等,看有没有希望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如果等到那时解决不了,再去找房东协商,会不会晚了一些?(跟manager的信件一直在cc中介)
ps你说得很对,之前的manager很给力没感觉,这次问题一出,发现上committee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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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房东,唯一能帮你的。其他人都是一份工而已,不会在乎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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