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了合同买第二套房,61万。现在考虑贷款的事情,现在的状况是现住房市值33万,offset账户里有22万,基本上已经没有利息支出。打算把现在的贷款做finance, 贷61+33=94 万的八成75万左右,新买房作为自住房,现住房作为投资房。NAB自住PI3.85%,投资固定两年PI3.88%, 没有考虑OI,因为现阶段投资房OI太高。贷款打算投资房放33*0.8=26.4万,固定两年,其余48.8万放新买自住房,手头现金及Top up出的钱都放新自住房offset。因为两年内自住投资利率相同,这样做是否就可以负扣税最大?或者把新的这套做投资固定两年?但我会实际自住,是否会被查?
还有,投资房两年固定结束后要怎么办才能减少利息支出?
现在贷款在CBA,也能提供同样的rate,但没有像NAB提供新客户转贷优惠返现,我转贷到NAB的话是否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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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大神们回复下....跪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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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些的问题在这里可说不清楚的。这是整个贷款结构设计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到accounting和tax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来的及。因为是刚签的合同有42天吧?现有贷款做fast refinance2周足够了。不过在没有考虑其他条件单独做好像也不是什么还意见。而且还有新房即将成交,好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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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有房市值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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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阿德莱德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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